- 详细地址: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邮编:200093
- 联系电话:021-55270799
- 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0252
- 官网:
- 招生网址:
- 统一身份认证:
上海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重点应用研究型大学,是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的办学文脉可追溯到1906年创办的沪江大学和1907年创办的德文医工学堂。1906年,美国基督教南北浸会在上海浦江之滨创建沪江大学。1928年,刘湛恩担任沪江大学首任华人校长,学校全面纳入中国国民教育体系。新中国成立后,沪江大学相关系科调整至华东各大学校,同时在沪江大学校址(今军工路校区)创办上海工业学校,后更名为上海机械专科学校(1959年)、上海机械学院(1960—1994年)、华东工业大学(1994—1996年)。1907年,德国医生宝隆博士创建德文医学堂,1912年增设工学堂。1922年,中法政府在德文医工学堂的原址(今复兴路校区)上合办中法国立工学院。抗战胜利后,与由重庆迁沪的国立高级机器职业学校合并,成立国立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改制为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后更名为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1983—1996年)。1996年,华东工业大学和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上海理工大学。1998年,学校由国家机械工业部划归上海市管理。2003年,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划出组建上海健康医学院)和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划归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巍巍学府,沧桑百年,薪火相传,弦歌不辍,孕育了一大批爱国青年和志士仁人,滋养了一大批学术精英、工程专家和社会翘楚,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十余万优秀专业人才,享有中国“制造业黄埔军校”的美誉。学校在融合传承创新中凝练形成“信义勤爱,思学志远”的校训,激励新时代的上理人守正出新,砥砺奋进。
学校设有17个学院(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000余人,研究生10000余人。现有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0人(含双聘),国家级人才66人次,省部级人才237人次,高级职称教师952人,博士生导师375人。
学校长期依托、服务和引领行业产业发展,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出版印刷行业骨干高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长期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医疗器械和出版印刷两大领域具有深厚的行业基础。近年来,学校学科布局不断优化,现有6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上海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拥有19个国家级和52个省部级教学平台,7个国家级和4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学科、计算机科学学科、环境/生态学学科五个学科稳居ESI全球前1%行列。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上海战略需要,以未来光学、智能制造、医疗器械与康复工程3大国际实验室和系统管理1个特色平台为载体,建设光学工程、系统科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6大一流学科,并持续支持各支撑学科发展。
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扬依托行业、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传统,学校持续贯彻“对接行业,改造专业,引导就业”的理念,本科教育强调“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研究生教育注重“跨学科、重创新、贴行业”。学校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是国内最早开办国际合作办学的高校之一,国际学生近千人,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爱尔兰等37个国家和地区的190余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建有中英国际学院和中德国际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校是沪港大学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协同发展的办学战略。与南京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江苏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共建“长三角高等工程教育联盟”;与上海公共外交协会共建上海公共外交研究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联影、微创等单位合作建设上海高端医疗装备创新中心;与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上海电气集团中央研究院等共建“机械工业共性技术上海研究院”和“机械工业上海研究生院”;与中国商飞、上海电气、光明食品(集团)、华为等企业开展全面合作。依托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分布在长三角区域的近40个科技转移工作站,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与杨浦区合作推进环上理创新街区发展,与上海宝山区、青浦区、松江区、黄浦区和苏州、台州等地方政府围绕创新平台、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良好合作。
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校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力争早日把学校建设成为引领产业技术进步的创新型大学,进而建设成为特色显著的一流理工科大学。
(数据截止到2023年3月)
更多信息>>奖学金设置
项目类别 | 文件名称 | 项目金额 |
奖学金 | 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 8000元/年 |
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 5000元/年 | |
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市奖学金实施细则 | 8000元/年 | |
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 按评审规定发放 2500/1500/800/500 | |
上海理工大学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 按评审规定发放 | |
上海理工大学体育专项奖学金条例 | 按评审规定发放 | |
各学院自设社会类奖学金 | 按评审规定发放 | |
助学金 | 上海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 | 经评审后认定资格,按月发放国家助学金 |
上海理工大学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 ||
各学院自设社会类助学金 | 按评审规定发放 | |
勤工助学 | 上海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 15元/小时,全校1300个勤助岗位 |
上海理工大学沪江学生勤工助学中心管理规定 | ||
助学贷款 | 上海理工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 本科生每年最高12000元 |
上海理工大学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
学费减免/临时补助/补偿代偿 | 上海理工大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管理办法 | 入伍学生补偿代偿学费 |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 减免学费 | |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冬令补助发放办法 | 冬令补助 | |
上海理工大学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 绿色通道入学 | |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办法 | 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郑重承诺:决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并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终生发展机会”。
如果你确因经济条件所限无法缴纳学费,请不要担忧入学的问题。你可以在新生报到当天在现场设置的“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无障碍入学。为了你的方便,特将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1.办理新生学费缓交
按照政策规定,经济困难学生可暂不交学费,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学费可以开学后再筹款缴纳,或者通过办理助学贷款的方式缴纳学费。
2.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可咨询你家庭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生源地贷款办理由学生本人和父母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就读期间生源地贷款无需缴纳利息,续贷便捷,还能通过支付宝客户端随时查询贷款进度,还款也可以通过支付宝还款,具有其他贷款形式不具有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贷款顺利转入学校账户,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务必提醒当地贷款银行在单据上注明贷款人的学院、身份证号码、姓名等详细信息,便于到款确认。若学生无法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入校后通过学校办理“校源地助学贷款”。
温馨提醒: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不要将学费存入学费银行卡里,可存放少于5000元的生活费和书杂费。否则一旦卡里的金额超过5000元,学校财务系统将自动扣除学费,会对生活费的使用造成影响。
3.办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生活上的困难,我们为你准备好了《上海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送达)。请你仔细阅读背后的填表说明,提前在当地按照要求和你的实际情况,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你情况属实,并材料齐全,可入校后按照规定办理“困难生认定”,享受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资助政策。
4.申请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校内共设有13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开学后,会组织相关岗位招聘会。详情请关注“沪江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微信公众号咨询。
5.学费减免
按照政策规定,对部分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学费减免可以入学后提出申请。
6.临时困难补助
因孤残、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等特殊原因造成的临时性生活拮据,可书面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视学生实际困难程度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