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 邮政编码:150038
- 联系电话:0451-87900509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425
- 官网:
- 招生网址: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黑龙江省成立最早的幼儿师范学校,至今已有68年办学历史。它的前身哈尔滨市幼儿师范学校始建于1952年,1980年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家教育部确定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受援单位。1990年被评为“全国办学先进单位”、“省师范类学校一类学校”。2012年5月,教育部备案,黑龙省人民政府下发批复,同意在哈尔滨市幼儿师范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校园占地面积256229平方米,建筑面积100404平方米。校内建有综合楼、实验实训楼、演艺中心、图书馆、体育馆、附属幼儿园等12座单体楼,采用欧式建筑风格,环境优美、视野开阔、精致典雅、布局合理,不仅彰显了学校60余年的文化底蕴,也传承了哈尔滨“东方巴黎”一个多世纪的欧陆建筑精髓。
学校固定资产总值6797.66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4502.59万元,图书42.932万册。现有专任教师172人,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59人,硕士、博士以上教师56人。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英语教育、音乐制作、空中乘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美术八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黑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建设项目专业,空中乘务专业是市级重点示范专业。学校是哈尔滨市幼儿园教师及幼儿园园长培训基地、哈尔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黑龙江省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研究基地、黑龙江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试基地。
学校以“为学为师、至真至美”为校训,倾力培养“文质同修、内外兼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重视通识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与选修慕课结合方式,不断夯实学生人文底蕴;重视专业能力培养,加大学生教育实践力度,提升学生适应岗位的综合职业素养;注重学生个性化学习和艺术特长的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在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我校学生获得学前教育专业与艺术专业国赛三等奖,在黑龙江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学前教育专业与艺术专业二等奖。
多年来,学校注重发挥艺术教育特色,组织学生走出校园,积极参与社会文化交流活动,成绩斐然。学校拥有300多人的女子管乐团,先后参加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各类大型公益活动;独立举办哈尔滨之夏专场演出;参加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省级、国家级奖励;走出国门,参加俄罗斯《阿木尔之浪》国际管乐节活动,为国争光。学校女子百人舞蹈团,连续多年参加中央电视台春晚、省电视台和市电视台春晚节目演出及其他各类公益演出,获得社会广泛赞誉。
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得到了社会高度认可,毕业生以综合素质全面、专业技能扎实、文艺特长凸显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学校先后获得哈尔滨市“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育人模范集体、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奖项。
今天,学校作为龙江幼教事业的领军者,将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立足龙江、面向东北三省,辐射全国,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争创全国一流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而不懈奋斗。
更多信息>>奖学金设置
我们的奖助贷机制
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励和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学校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五年制大专学生在前三年中专阶段符合条件者可免学费,一、二年级可申请助学金。
类别 |
申请条件 |
奖励或帮扶金额 |
其他 |
国家奖学金 |
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度综合排名为本专业前3名可参评,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专业领域竞赛奖励者优先。 |
8000元/年 |
国家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品学兼优,勤奋务实,在系部及班级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为班级排名前15%的可以参评。 |
5000元/年 |
系部综合评定 |
国家助学金 |
建档立卡的学生及孤儿学生 |
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 |
特殊情况可申请提档 |
低保家庭及特困供养家庭学生 |
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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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证明及一般困难家庭学生 |
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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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特色资助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能提供贫困证明无法预先支付学费的学生 |
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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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孤儿、低保家庭及特困供养家庭学生 |
爱心车票 爱心大礼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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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学生 |
孤儿一次性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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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国家重大灾难、特殊情况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学生 |
临时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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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 |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每人每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
学费与住宿费的总和为贷款金额。 |
五年制大专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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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年中专阶段,一、二年级在校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或户口在十一连片贫困县(龙江、克东、泰来、拜泉、甘南、望奎、富裕、兰西、明水、青冈、林甸)的可申请助学金。 |
特困1500元/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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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1000元/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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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困难或十一连片贫困县学生500元/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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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大专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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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年中专阶段,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绥化市北林区县镇非农户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人数的10%比例确定。 |
金额根据入学当年学费的实际发生金额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