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新区(松北区)学院路时代大街158号 邮编:150025
- 联系电话:0451-82473255 82473266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301
- 官网:
- 招生网址:
学校概况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始建于1994年。学校地处风景秀 丽的北国冰雪名城哈尔滨市,位于国家级新区,坐落于松北利民开发区大学城。学校占地面积56.6万平方米。校园具有独 特的建筑风格、多元的文化、全新的数字化智慧校园、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配套齐全的生活设施,为在校的莘莘学子提供 了温馨舒适的学习与生活条件。
学校开设28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文、经、管、艺六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为主,相互支撑、协调发展、定 位明确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有专任教师500余人,在校生9000余人,面向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设置有机器 人工程学院、机械电气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素质教育学 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
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持“创新拉动、强队伍、优结构、重质量、细管理、特色突破”的治校方略和依法治校、质量 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民生固校的发展战略,主动适应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需求为导向,培 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致力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学校面向国际化开放办学,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不断以高 质量就业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学校先后获得教育部教师基金会、省市政府和行政部门的多项表彰和 奖励,被授予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标兵”称号。
近年来,学校坚持开放、融合、创新、服务的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等国家战略性新兴相关产业领域,学科专业链对接产业链,着力建设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智慧建 造、智慧管理等专业集群,建有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数字媒体等现代产业学院,形成了突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校企 合作、多元协同育人的鲜明特色。近三年来,学校获批省级以上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教科研项目、教学成果奖、科研成 果奖和各类教学、科研奖励等90余项。
深耕智能机器人教育、研发与应用推广,搭建本科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与产业融合贯通的科教示范区“立交桥”,连续十年承办了TRCC全国机器人创意设计大赛,在机器人工程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被教育部、省级主管部门认定为教育机器人研发生产培训基地、大数据人才培养基地、黑龙江省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美术类统考成绩为依据,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执行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各项照顾性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第四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坚 持“六公开”,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一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 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2天内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学校考生生源不足,则按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 室的有关规定征集志愿。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 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 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按照各省招办投档排序分进行排序(如果没有投档排序分,非高考改革省 份:文史类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为单 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科目为历史的按照语文、历史、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成 绩高者分配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的按照数学、物理、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3+3”模式高考 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数学、语文顺序优先为成绩高者分配专业)。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生 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美术类统考成绩为依据,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我校按照有关省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各项照顾性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专业无外语语种及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奖学金设置
在校学生可享受”奖、贷、勤、助、补”等各项国家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勤工 助学为主要途径、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的多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帮扶体系。
学生在校期间可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及学校奖学金;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学校设有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月安排一定数量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还 设有鼓励、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各类集体和个人奖项。
近三年,学校共有1809人次获得学校奖学金,发放奖学金74.67万元;29人次获得国家奖学金,589人次 获国家励志奖学金,6656人次获国家助学金;163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共为3000多 名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1307人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共发放勤工助学岗位工资31.66万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入学后享有“奖、贷、勤、缓、助”等国家与学院的各项相关政策,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每年最高可申请6000元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学院设有勤工助学专门机构,每月可安排一定数量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效资助,除此,学院还设有学院奖学金等各类鼓励学生进步成长的十几种集体和个人奖项。
学生宿舍
学生公寓温馨舒适,配置齐全,分为二人间、四人间、六人间,配备热水 器、独立卫生间、浴室、书桌椅、衣柜、台灯等;普通四人间、六人间配有上 床下桌公寓床、书桌椅等,公共区域配有洗衣机、电吹风机、直饮水机(开水 机)、自动售货机等。
食堂
学校饮食中心共有三层,内部环境优美,涵盖全国各地的特色美食,全天候向师生提供品种多样、质优价廉的餐品美食,满足师生多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