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机场路18号 邮编:165099
- 联系电话:0457-2172337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2908
- 官网:
- 招生网址: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是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是大兴安岭地区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1+X”证书试点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文明校园”。
学校占地44公顷,建筑面积近9.2万平方米,建有附属医院、综合实训基地、版画创作基地等75个校内实训、实践基地和分布在全国各地的133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拥有大兴安岭寒地中药产业研究院,大兴安岭寒地药材与智能产业研发中心及兴安文化研究所等多个关键技术研发平台、文化传承创新平台、职业培训服务平台;有教职工295人,其中专研究生学历教师102人,“双师型”教师103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聘请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客座教授。
学校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同时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功能,积极开展职业培训。设有医学技术学院、人文教育学院、生态环境学院、信息工程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6个二级学院和基础部、思政部2个基础学科教学单位。学校秉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牵头组建由65家政校行企单位组成的大兴安岭职教联盟,参与组建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协同发展联盟、中国(北方)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黑龙江省林业职业教育集团,并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哈尔滨林海明珠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及俄罗斯远东国立农业大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国内外知名院校建立对口合作关系。
2021年12月,学校森林草原生态保护与利用专业群入选黑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标志学校迈入黑龙江省“双高”院校建设行列。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具体见当年招生章程。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无此类招生。
加分政策
具体见录取规则。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具体见录取规则。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具体见录取规则。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省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执行。
其它
无。
奖学金设置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除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奖助学金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各项奖助学金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