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松北校区: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 江南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 联系电话:0451-88067377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231
- 官网:
- 招生网址:
哈尔滨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省属高水平大学之一,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建校63年来,学校秉承“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努力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发扬“敢为人先、争创一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培养和输送了34万余名各级各类优秀人才,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科学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办学基础条件良好,师资力量雄厚。占地面积49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4.3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亿元,图书馆藏书381万册。建有文博馆、动植物博物馆、游寿纪念馆、艺术馆、荣誉馆。现有教职工3500人,其中专任教师2030人,教授、副教授108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850人。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共68人,“龙江学者”、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名师、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共83人。
学校专业、学科设置齐全,现有26个学院(部),77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8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共享课;11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19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7个“十二五”校级重点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生4.2万人。
学校有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等4个国家级基地,8个省级和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黑龙江省心理学会等7个省一级学会挂靠在我校,各类研究所、研发中心51个,由学校主办的14种学术期刊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已与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波兰、韩国、南非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教育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在海外创办了3所孔子学院,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招生院校和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 基地。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黑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集体标兵”、“黑龙江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黑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高校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和“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站在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起点上,学校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全面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落实黑龙江高教强省战略,坚持“稳定规模、调整结构、强化管理、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创新发展”的办学方针,不断加快强校建设步伐,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努力建成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国再建新功!
更多信息>>奖学金设置
1.优秀奖学金的发放范围为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一、二、三年级及专科生中一、二年级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学生,比例为一等6%,每生奖励700元;二等12%,每生奖励500元。
2.考研奖学金的发放范围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四年级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学生,考取统招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奖励500元。
3.鼓励学生到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的发放范围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毕业生中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学生,每生奖励1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奖,即奖学金。我校设有优秀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奖励学生到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另外,根据国家对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即勤工助学和师范类学生每年享受十个月、每月43元助学金。学校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积极寻求社会上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的资助。另外,根据国家对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补,即特殊困难补助。每年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将根据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申请及学院上报的情况,为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发放临时补助。
贷,即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组织学生与银行、保险公司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并可在毕业工作后按期偿还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前需准备如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加盖带有“民政”字样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