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崇山校区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邮编:110036 蒲河校区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邮编:110136 武圣校区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38号 邮编:111000
- 联系电话:024-62202299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211 双一流
- 学校代码:10140
- 官网:
- 招生网址:
辽宁大学是一所具备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艺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即沈阳崇山校区、沈阳蒲河校区和辽阳武圣校区。学校占地面积2222亩,校舍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辽宁大学源起于1948年11月东北人民政府在沈阳建立的商业专门学校,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专门商科高校。1953年,东北商业专科学校合入东北财经学院。1958年,东北财经学院、沈阳师范学院的部分科系与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辽宁大学,朱德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35451人,其中本科生18135人(二学位255人),硕士研究生7869人,博士研究生949人。现有教职工2551人,其中专任教师1634人。有博士生导师318人,硕士生导师974人。有双聘院士4人(特聘院士2人),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1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3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54人;国家级和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11个,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31人。 学校设有31个学院,69个研究院;有本科专业7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MBA(工商管理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JM(法律硕士)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法学、化学、统计学、中国史、物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和马克思主义理论1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哲学8个博士后流动站;有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和金融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6个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建设A类行列。学校“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转型国家经济政治研究中心,有4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2个CTTI来源智库。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5个省级智库、1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6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省级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 学校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完善,设有图书馆、校史馆、档案馆、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等。图书馆总面积达4万平方米,馆藏文献366万册(件),其中古籍善本书800余种,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联合国出版署指定的联合国文件托存图书馆。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珍藏2000余件文物和2万余号生物标本。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建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个,与27个国家的134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培养长期留学生18000余人,短期留学生4900余人;精心打造孔子学院品牌,分别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塞内加尔达喀尔大学共建孔子学院。面向未来,辽宁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不忘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而团结奋斗。(截至2022年12月末)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辽宁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名称 |
录取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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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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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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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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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专业成绩;②语文;③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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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大提琴) |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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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小提琴) |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
|
音乐表演(美声) |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
|
表演 |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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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 |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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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导演 |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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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5%,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专业成绩;②语文;③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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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我校调档比例不超过110%(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3、院校志愿录取原则:(1)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要求执行;(2)艺术类本科专业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其他本科专业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就是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3)报考同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并列考生,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史、哲科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工科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管理学科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语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4)江苏省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AB及以上,必测为
4、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照顾录取资格考生。
5、联系电话:024-62202299;网址:http://zs.lnu.edu.cn。
6、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说明
(1)艺术类录取原则
专业名称 |
录取原则 |
广告学(广告设计) |
辽宁省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70%,按辽宁省2010年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广告学(视觉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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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辽宁省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辽宁省2010年广播电视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90%(山东省考生文化课须达到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5% ),按辽宁大学2010年艺术类校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节目主持方向) |
辽宁省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90%;按辽宁省2010年广播电视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 (山东省考生文化课须达到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辽宁大学2010年艺术类校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节目主持方向)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 |
辽宁省考生参加辽宁大学2010年艺术类校考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者且高考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90%,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 |
摄影 |
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大学2010年艺术类摄影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90%,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山东省考生文化课须达到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辽宁大学2010年艺术类校考摄影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表演(影视表演方向) |
辽宁省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65%,按辽宁省2010年戏剧影视艺术类影视表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辽宁大学2010年校考影视表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 |
高考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辽宁大学2010年校考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表演(民间器乐方向) |
高考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辽宁大学2010年校考表演(民间器乐方向)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表演(导演方向) |
辽宁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须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70%,按辽宁省2010年戏剧影视艺术类导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0%,按辽宁大学2010年艺术类校考表演(导演方向)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戏剧影视文学 |
辽宁省2010年戏剧影视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合格者,高考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 |
(2)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体育专项测试:
录取办法:
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达标,并在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优异,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辽宁省考生需取得辽宁省组织的体育竞赛优胜者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统一测试合格证。
7、国防生专业按教育部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录取。
奖学金设置
我校设有校内、校外多项奖助学金。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000元/学期、二等500元/学期、三等260元/学期、单项100元/学期;企业奖学金。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社会助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可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款期限。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三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辽宁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三、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按每学年1000—1200元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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