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职教园区平安大道7号
- 联系电话:0472-5253254、0472-5253444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187
- 官网:
- 招生网址: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院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不招收艺术类考生。
加分政策
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自治区的招生规定、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遵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原则:学院三年制高职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毕业生,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录取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资助标准:8000元/人.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5000元/人.学年。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学年2000、3000、4000三个档次。
二、学院奖助学金
1.学院奖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优秀的学生。
资助标准:一等:1200元/人.学年;二等:900元/人.学年;三等:600元/人.学年。
2.学院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孤残特困学生。
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2500、1500三个档次。
3.学院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孤残特困学生。
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800、500三个档次。
三、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资助对象: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应征入伍的在校生、毕业生、入伍复原学生。
资助标准:学费5000元/人.每年,助学贷款代偿最高8000元/人.每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每学年。
包头市就业补贴:
资助对象:全日制高职应届毕业生中的贫困学生。
资助标准:一次性每人标准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