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王府大街2号
- 联系电话:0476-8823916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3824
- 官网:
- 招生网址: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经过多年发展建设,学院综合办学实力稳步增强,人才培养水平逐年提升,现在是全国交通类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站、人社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院校、教育部中德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院校、内蒙古“草原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内蒙古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技师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
办学层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招生对象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网上录取
2、中专生、技校生、职高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网上录取
办学特色
学院拥有完备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和后勤保障设施。现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有38个设施完备的教学实训中心和90余个实训、实验室。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优化、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学团队,开发多门国家、自治区级精品教材、课程,百余次在全国各类教学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学院专业设置特点突出,符合行业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学院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来自全国16个省(自治区),主要开设铁道交通运输、道路桥梁工程、汽车工程、管理工程、建筑工程、机械电子、航空、物流等八大类37个专业。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学院与内蒙古农业大学、赤峰学院、集宁师范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等高校签订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合作办学协议,学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学院与自治区内本科院校合作“3+2”专科起点应用型本科,学制5年,前3年为高职(专科)学习阶段,后2年为职业本科学习阶段。专科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直接升入本科学习。学生修业期满,达到规定的毕业标准及授予学位条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培养理念
学院全面实行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交通运输行业,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开展高素质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
就业前景
与沈阳铁路局、呼和浩特铁路局、呼和浩特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杭州杭港地铁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路政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铁五院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大连君博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中铁三局运输工程分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铁运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大会堂、北京铁路公安局、奇瑞汽车、庞大集团、内蒙古新泰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中设设计集团民航设计研究院、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宇航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北建设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宝轩集团、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险、恒大地产、内蒙古东冉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PICC赤峰新城支公司、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赤峰市新城富龙热力、内蒙古顺丰速递有限公司、核工业二四三大队、山东正元航空遥感技术有限公司等300余家大中型企业开展紧密型校企合作。
资助政策
项目名称 |
对象 |
比例 |
金额(年) |
国家奖学金 |
专科生 |
3‰ |
8000元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专科生 |
3% |
5000元 |
国家助学金 |
专科生 |
28% |
3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入学后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颁发证书
学生学习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nmjtzy.com
咨询电话:0476-8823916,8823857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
第八条 录取体制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提档比例
学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其划定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定为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条 报考志愿
学院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批次投挡的学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一条 录取专业
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以投档分为准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平行分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要求
(一)空中乘务
1.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2—184cm,女生身高162—174cm;
2.体重要求: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身高(cm)-110]*10%;
3.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4.面部、颈部、四肢及其它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色觉和嗅觉正常。
5.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6.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明显O、X型腿;
7.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8.监护人及本人无刑事犯罪及行政处罚记录,无严重违纪史。
(二)航空地面设备维修(民航特种车辆操作方向)
1.身体健康,具备从事相应岗位的身体素质;
2.男生,截至2020年9月1日,年满19周岁;
3.无色盲、色弱,具有良好的车感、路感和对驾驶周围环境的判断能力。
4.学生入学后,需参加企业面试,对企业面试不合格的同学推荐专业调剂。
(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只招男生。
我院除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外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受现有师资、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全部按英语组织外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四条 符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各类考生,我院录取按自治区招生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资助政策
项目名称 |
对象 |
比例 |
金额(年) |
国家奖学金 |
专科生 |
3‰ |
8000元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专科生 |
3% |
5000元 |
国家助学金 |
专科生 |
28% |
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