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新校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高等职业教育园区 老校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69号
- 联系电话:0471-4909810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2673
- 官网:
- 招生网址:
学院简介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办电子信息类高等院校,全国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院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批准的承担“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院校,内蒙古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先进集体,全区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爱国主义示范教育基地,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区高校学生工作、就业指导、资助管理、维护高校稳定综合治理等四项工作“先进达标学校”;2005年—2008年连续四年被首府百姓评为最满意的教育品牌单位(唯一一所高等专科院校),内蒙古人民满意的“金牌形象使者”和“内蒙古百姓口碑最佳单位”。
学院新老校区占地总面积1066亩。2008年9月学院首家正式入驻内蒙古高职教育园区,新校区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 20万㎡,包括教学楼群、图书馆、实训楼群、体育馆、学生公寓、餐饮中心、办公楼等项目,已于2008年9月投入使用。教学实训中心建筑面积46000㎡,设备值4200万元,其中电子实习实训中心拥有7个实训中心(包括33个实训室),设有汽车电子、通信网络等8个校内实训基地,计算中心拥有4个实训中心(包括26个实训室),设有图形图像、计算机网络等4个校内实训基地;新建图书馆面积23000㎡,藏书量纸质图书61.8万册,电子图书58万册,配有电子阅览室和电子检索系统,采用自动化、网络化等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学院体育设施先进,建有建筑面积8145㎡体育馆, 40000㎡塑胶田径场地(足球场地)2个,篮球场地20个,排球场地8个,网球场地2个,投掷场地1个;软件工程系学生教室全部为专业教室,其他各系学生教室152间全部为多媒体教室,校园网出口带宽100Mbps独享;建立了联想、中软、内蒙古西蒙集团、TCL、移动、网通、移动、联通、海尔、创维、华硕等近7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就业基地;学院以实践教学为主,实践课时占到了50%以上。
学院设有软件工程系(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信息管理系,开设49个专业;建有1万兆光纤为主干的宽带校园网和远程教育地面接收站,与全国重点大学共享教育资源;学院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101人;教授副教授以上教师占46%,“双师型”教师占86%,教师每人配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全部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全部采用多媒体技术。
学院设立附属中专(原内蒙古电子学校),办学地点在学院老校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69号)。
学院设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所,设有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承担计算机类、电子类、管理类等50多种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2003年11月,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获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全国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软件工程系(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有完善的实验室及校内外软件项目实习实训基地;学生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在专业教室上课,最后一学期在软件公司实习;先后与联想、 SUN 、 Microsoft 、 CISCO 等著名跨国 IT 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教学实训就业合作关系,使学院学生能够接受最先进的现代 IT 教育,实习实训的学生同时进入企业人才库。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监督。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具体方式:
(1)我校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2)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3)我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对口美工设计类的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专业课合格线后方可报考。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
(5)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或自治区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理科考生依次根据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对口中职的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文化科相同依次比较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
(6)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7)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招就、教务、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年
4.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额度12000元/人/年
5.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人/年
6.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年
7.乌兰夫奖学金:10000元/人/年
学校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
特等奖:1500元/人/学期 一等奖:1000元/人/学期
二等奖:600元/人/学期 三等奖:400元/人/学期
2.企业奖学金:
在学校连续学习满一年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参加企业奖学金的评定。每年设100个名额,每人或每个团体2000元。
(一)获得自治区及以上创新、创业、科技、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名次的个人或团体。
(二)组织或参与自治区及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并有突出贡献者。
(三)获得发明专利的个人或团体。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企业顶岗实习(跟岗实习)且成绩优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