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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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25号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山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
    14434
综合满意度: 4.1
环境满意度: 4.0
生活满意度: 3.7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山西传媒学院学校简介


山西传媒学院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其前身是原广播电视部1983年建立的华北广播电视学校,在此基础上1990年成立广播电影电视部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划转山西省人民政府,更名为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在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设立山西传媒学院,成为全国第三所公办传媒类本科院校。2010年与山西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学生,2016年与山西大学联合培养新闻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20年被山西省学位办确定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人才培养基地”,山西省委宣传部“部校共建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山西省宣传干部培训基地”“山西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示范基地”,是教育部百所“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高校之一和山西省6所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之一。

近40年的多层次办学探索与积淀,学校形成了“厚德博识 励学躬行”的校训,“办人民满意的大学”的办学宗旨和“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科学发展”的办学理念。2013年以来,学校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和应用型高校发展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师生为本,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在全校形成坚定共识。凝练形成了“传媒为根,铸魂为本,理实并重,守正创新”的办学特色。确立了“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党建统领,坚持内涵发展,着力夯实本科基础,着力优化人才结构,着力加强学科建设,着力彰显山传特色,不断提升办学实力和水平”的“三坚持四着力一提升”发展思路。

学校拥有文华校区和东华校区两个校区,主要办学地点(校本部)文华校区位于山西省高校新校区(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东华校区位于太原市迎泽区五龙口街。学校占地面积共计812亩,校舍建筑面积28万㎡,其中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7.22万㎡,运动场馆总面积4.79万㎡,大学生活动中心0.48万㎡。各类学术资源丰富,馆藏纸质图书109.35万册、现刊810种、电子期刊24.4万册,音视频资料13.1万小时。建有较为完善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高效便捷,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了有力支持。建有实训楼2栋、演播中心楼1栋,建筑面积共67385.08㎡,在建综合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25795㎡。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5亿元。在全国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相关行业企业设有110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设有山西电影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艺术设计学院、播音主持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表演学院、视听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筹)、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戏剧影视研究中心、文化创意与设计研究中心、白燕升戏曲研究传播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播中心等4个科研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信息中心、实践教学中心(影视制作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编辑部等6个教辅机构。

学校现有教职工683人,专任教师573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42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537人;有“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领军人才、省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学术技术带头人、入选‘省级青年智库’青年教师”各2人,“三晋英才”拔尖骨干人才和中青年优秀人才7人,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人,省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立德树人‘好老师’获得者、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五一巾帼标兵’”各1人,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5人。引进了白燕升戏剧研究传播团队及贾樟柯、金国平、王铁、马玉坤等专家学者到校工作,聘请敬一丹、胡智锋、喻国明、王乐文等60余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

学校始终重视科研创作。近三年,教师承担科学研究项目298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子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各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4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3项,省级各类科学基金研究项目287项;获国家专利226项;全校教师发表学术论文622篇,其中SCI3篇、核心期刊229篇;出版学术论著148部;创作成果279项、获奖79项;获省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及“百部(篇)”工程奖11项。

学校现开设本科专业26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9722人。戏剧与影视学为山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建设学科、“1331工程”省级特色优势学科;以戏剧与影视学为主干学科,新闻传播学、设计学、工商管理学为核心学科的文化创意与设计学科群,入选山西省高校“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抢抓教育部“双万计划”机遇,8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门课程入选国家级一流课程;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331工程’特色优势学科、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全媒体文化传播协同创新中心”各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被认定及建设培育的省级一流课程29门。

学校本着“开放、共享、合作、双赢”的理念,实施“国际化+”计划,全力打造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质量、更加安全的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格局,助力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传媒大学建设。与德国、俄罗斯、日本、英国、美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30余所高等院校开展交流合作,向美国加州大学、美国纽约电影学院、俄罗斯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等院校派出访学师生;学校与欧洲应用技术大学、日本京都情报大学院大学、韩国光州女子大学等国外院校开展双学士联合培养项目;引进15位外国专家教授作为客座教授;充分发挥传媒优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中外人文交流活动。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对接中央及省委重大战略,各方面成果丰硕。连续两届荣获“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最佳动漫教育机构入围奖”;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山西省模范单位”“山西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3年以来,学校领导班子带领全校师生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办学条件逐年改善、教学管理逐渐规范、教学质量逐步提升,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研创作、社会服务成效明显,符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各项指标要求,初步构建起适应本科教育教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目前,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各项改革建设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全校师生正以良好的面貌和饱满的热情为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传媒大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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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院系设置
山西传媒学院专业介绍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简章
山西传媒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第十四条  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非山西省生源(在山西以外的省份参加高考)

(1)学院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省份的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校考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学院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省份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校考成绩进档,高考文化成绩达所在省份文史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75%的情况下,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动画专业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使用所在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音艺术专业使用所在省份音乐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西省生源(在山西省内参加高考)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画专业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录音艺术专业使用省音乐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省播音联考成绩。联考成绩80分(含)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文史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85%后,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省编导与戏文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文史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85%后,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摄影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和电脑艺术设计专业使用各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影视表演专业使用各省份表演类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影视表演(舞蹈方向)专业使用各省份舞蹈类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对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以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校考专业艺文、艺理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一条  不限制外语语种,入校后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第十二条  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院认可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文化课使用特征成绩(加分后的成绩)。

第十四条  文史类和理工类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并列,文史类按语文、理工类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非山西省生源(在山西以外的省份参加高考)

(1)学院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省份的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声音制作方向)专业,按校考成绩进档,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学院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省份的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校考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内蒙古、辽宁、浙江、福建、河南、广西和四川等省份的动画专业,使用当地美术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西省生源(在山西省内参加高考)

(1)动画专业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声音制作方向)专业使用省音乐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省播音联考成绩。联考成绩达80分(含)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文史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85%后,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省编导与戏文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文史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85%后,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使用省编导与戏文联考成绩。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使用省编导与戏文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摄影、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化妆造型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电脑艺术设计等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影视表演使用各省表演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影视表演(舞蹈)使用各省舞蹈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各专业根据录取原则录取时,出现考生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并列时,按语文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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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学院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含竞赛优胜奖、科研创作奖和学习进步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爱心助学基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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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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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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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收费项目

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学费、公寓管理费分学年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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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校名单
太原科技大学 公办 万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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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 公办 尖草坪
  •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 电话:
    0351-39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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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 公办 万柏林
  •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 电话:
    0351-601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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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 公办 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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