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 邮政编码:050091 招办咨询电话:0311-85239777 E-mail:hb10873@163.com
- 联系电话:0311-85239777 89163179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6204
- 官网:
- 招生网址:
学院概况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坐落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首批确认、由河北科技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成立于2001年,现有在校生13000余人、招生专业62个,生源范围遍布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是一所集工学、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学。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始终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经过四年的培养与塑造,使每个学生都能走向成功”的办学理念。2015年,学院被河北省教育厅遴选为“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加入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联盟。
作为改革试点,学院以提升高等教育适应、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目标,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的根本标准,以学生能力培养为核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主线,将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落实在各教育环节,构建了“四四制”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以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为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秉持产教融合的理念,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共建校企联合培养实践教学基地,实现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提升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让用人单位在我院能够方便找到用得上、留得住的优秀毕业生。
学院以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为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构建面向全体、结合专业、兼顾个性培养的“面、线、点”有机结合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引导学生开展基于创新的创业活动,积极为学生打造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学院以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研究能力为技术研究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积极倡导教学与科研融合,推进课程改革,开发专业创新课程,创造条件让更多学生参与课题研究,为学生搭建了研究生贯通培养平台,通过学习研究生基础延伸课程和参加科研课题,夯实专业基础、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科学素养。近年来,众多毕业生进入了国内外知名大学继续深造。
学院以提升学生全球化视野、国际竞争力为国际拓展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不断拓展国际交流项目、拓宽国际化人才培养途径,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学院已与境外多所大学建立了实质性合作关系,通过师生交流、学分互认、课程互选模式,构建中外本科双学位联合培养机制;积极举办海外游学、短期学分课程、境外实习实践项目,构建内容丰富的国际交流教学平台。
办学以来,学院多次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权威媒体先后多次全方位报道学院的办学成绩。
“十三五”期间,学院将紧紧抓住转型发展契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中奋发有为,努力建设成一所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大学,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优质人才。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 邮编:050018
电话:0311-88632258
网址:http://hbklg.hebust.edu.cn/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生源所在省份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调档。
3.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4.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进校后复检。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达不到所报专业要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同分情况下,理科比较理综成绩,文科比较文综成绩,对口类比较综合成绩,艺术类比较专业成绩,如还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高考改革省份: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的普通专业,我校投档比例不超过100%,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所有专业男女不限。
7.我校所有专业不拒收小语种考生,但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有关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学校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一等奖学金8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5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200元/年/生,单项奖学金100元/年/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3300元/年/生,三等2200元/年/生,同时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专项特困补助。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各类企业奖学金、助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对家庭困难的学生给予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积极为部分家境贫困的学生提供帮助。
学生宿舍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学校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一等奖学金8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5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200元/年/生,单项奖学金100元/年/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3300元/年/生,三等2200元/年/生,同时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专项特困补助。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各类企业奖学金、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