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473号 邮编:05400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6203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2.学校代码:13417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5.办学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473号
6.学校基本情况: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以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为母体、与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合并转设成立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是全国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第一批“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学徒制建设单位,多次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7.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
2.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择优录取。
(1)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所有美术类专业均采用生源所在省相应美术类统考成绩,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
河北省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须参加河北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执行河北省美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考生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须参加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我校认可各省相关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分数(联考、校际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我院认可生源省份的加、降分项目。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各招生省份相关政策执行。
(2)表演艺术类录取原则
2.1省外录取原则:我校认可相应省份表演艺术类统考、校考、校级联考成绩,并认可相应省份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2省内录取原则:我校认可河北省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校际联考专业成绩,并认可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各省考试院或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资助政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入学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渠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学生宿舍
我校学生宿舍条件良好,学生宿舍一律实行公寓化管理,全中央空调,符合国家教育部的住宿标准。
食堂
多个学生食堂满足学生用餐需求,为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成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安心学习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