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地址:河北省武安市恩元路高教园区 咨询电话:0310-5586666;5586669;5588891;5588892 邮编:05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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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4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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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网址: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拥有近百年师范教育传承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2月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5月经教育部备案,在原邯郸学院武安分院、大名分院和曲周分院办学资源基础上整合升格而成。
学校现为教育部“1+X”证书试点院校、河北省早期教育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邯郸市学前教育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邯郸市首届“师德师风教育基地”、邯郸市第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邯郸市文明单位、邯郸市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一校两区办学,主校区坐落于邯郸市武安市洺湖南岸高教园区,距邯郸市区20公里,南依鼓山,北临洺河,总规划占地面积1035亩,一期占地面积509亩,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大名校区坐落于邯郸市大名县育才路43号,占地面积140 亩,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学校建有教学科研楼、艺术实训楼、演艺中心、计算机中心、图书馆、体育馆等现代化教学设施,拥有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各类专业实训室,纸质藏书56余万册。
历史沿革。学校历史悠久,红色基因深厚,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23年成立的“直南一个革命策源地”——直隶省立第七师范学校、1946年创办的冀南地区第一所“红色师范”——武安县简易师范学校和1979 年创办的河北曲周师范学校。历经百年薪火相传,学校始终秉承师范教育初心,坚守师范教育主业,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的幼教人才、中小学师资和管理干部,被誉为“冀南师范明珠”“教师的摇篮”“干部的熔炉”。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440人,其中专任教师356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26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135人,双师型教师占比15%,外聘知名教授学者10人。76名教师获评全国和省市优秀教师,近三年来获河北省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1个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团队获评邯郸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名教师获评邯郸市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称号。
专业建设。学校现开设三年制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和五年制学前教育等10个专业,逐步形成学前教育为主,小学教育、艺术教育为辅,社会服务类专业为补充的专业架构体系,初步构建起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体育健康四大专业群。
人才培养。学校现有在校生6714人。面向河北、安徽、陕西、山西、甘肃、贵州、四川、重庆、广西、云南等1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生源质量优良,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位于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学校坚持“合格+特长”的技能培养目标,围绕夯实知识掌握、强化技能训练、规范教育实践、注重素质塑造,积极构建赛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学生近三年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和省、市级以上奖励累计28项,2022年音乐教育专业荣获河北省技能大赛一等奖。202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率达80.6%。
科学研究。近三年来获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4项,其中省级项目13项、市级项目36项、校级课题45项;发表论文或专著49篇(部),获评国家发明专利1项,承接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建设项目1项。
社会服务。学校依托邯郸市学前教育职教集团,协同相关职业院校、幼儿园、企业在内的38家理事单位,整合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职业教育资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政、行、校、企、园的同频共振、成果共享、发展共赢,推进区域幼儿教师培养中心、区域在职幼儿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建设。依托“邯郸幼教之窗”公众号,展现邯郸幼儿教育教学成果,服务地方幼儿教育。
文化传承。学校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助力冬奥 志愿行动”“三下乡”“返家乡”“调研河北”等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强化对学生的实践领悟和环境熏陶,用好各类红色资源,上好思政大课,设立“武安市伯延镇周恩来纪念馆”“武安市冶陶镇晋冀鲁豫革命纪念馆”“武安市太行山抗战研学基地”“直隶省立第七师范纪念馆”等 4个思政课教学实践基地,组织开展红色研学实践教学1万人次。充分发挥大名校区“直隶省立第七师范纪念馆”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河北省国防教育基地、河北省中共党史教育基地的载体作用,累计接待社会各界人士70万人次。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教育初心,赓续红色血脉,秉持“博学、求真、尚美”校训精神,遵循“举师范旗、走应用路、创特色牌”的发展理念,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积极打造河北省中南部幼儿教师培养中心、在职幼儿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幼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社区早教推广服务中心,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省内一流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邯郸教育场景贡献力量。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2门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符合专业(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退档产生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采取志愿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先后录取。即先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专业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对于按“专业组+院校”为单位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时,服从则在专业组内调剂到符合录取条件的缺额专业,不服从则退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凡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我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省相关招生要求。各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先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成绩依次排序,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加分政策
学校执行认可各省招生委员会加分和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
“助”: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生,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三等助学金2200元/生;
“贷”: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每年12000元/生;
“勤”: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缓”: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
“建档立卡”:河北省内建档立卡学生享受“三免一助”,即免除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并享受国家助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课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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