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南校区位于定州市刀枪街3号;北校区位于定州市北门街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103
冀中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保定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16年,办学历史一百多年。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保定,面向河北,辐射京津,面向未来,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以理工为主,文理兼办的多功能、多层次、多科性专科职业学院。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培育了一支素质精良、爱岗敬业、教学功底深厚的教师团队和一批在各专业和各行业中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知名学者,形成了一支有特色有优势的师资队伍。
学院开设学前教育、大数据会计、建筑、机电、汽车、计算机、旅游等24个高职专业,涵盖文、理、工、管、商、教育等学科,在校生6000余人。双师型教师占85%。
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三个: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大数据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学院注重实践教学,强化学生动手能力,建有校内实训室53个,校外实训基地91个。以技能大赛为抓手,让学生在赛中学,赛中练,以赛促教,以赛促学。
学院广泛与企业合作对接,与青岛海尔、保定剑桥教育集团、沪东(中华)造船集团、长城汽车、长安汽车集团、北京高娃钢琴幼儿园、北京中科天擎、北京尚森林教育集团、万控(天津)有限责任公司等100多家企业建立稳定的就业协作关系,开展阳光助学计划。
录取批次的安排
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一)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我校在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按考生统考成绩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二)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计划缺额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2.执行生源省招委对考生加分、降低分数录取的相关规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各方面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学院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河北省的建档立卡学生享受“三免一助”的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