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南大街2596号
- 联系电话:0312-7526000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595
- 官网:
- 招生网址:
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成立于2001年7月,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河北农业大学以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致力于建设成特色鲜明的适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水平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河北农业大学百年学府深厚的文化底蕴,依托河北农业大学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和良好的教育环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持续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的基础上,实施思政教育精准化,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学院现设置25个招生专业,涵盖“工、理、管、经、文、法”六大门类,已形成相互交叉、文理渗透的学科体系,现有全日制本科生7700余人(准数7727人),累计培养各类优秀人才46300余人(准数46322人)。
学院以人才培养质量为立校之本,突出“厚基础、宽专业,高技能、强能力”的办学思想,全面实施“311”人才培养模式和“1+3+N”学分制教学课程体系,课程设置以就业为导向,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强调过程管理,紧抓学风建设。通过入学教育、专业教育、学年审核、中期审核、全员听课等措施,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围绕“一基础、两工程”,以“六率”为抓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促进学风建设。学院累计有4900余名同学考取硕士研究生,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知名院校;800余名同学考取公务员、河北省组织部选调生;100余名同学考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4600余名同学进入国有大型企业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开设创新创业相关课程,配备高素质的学科竞赛指导队伍,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广泛参与以学科竞赛为主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已经形成科学、规范和系统化的竞赛体系。学院在国家级和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电子设计大赛、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计算机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大赛、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工业设计创新大赛、沙盘模拟经营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等各类比赛中屡获殊荣。近五年获国家特等奖1项、一等奖9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129项;河北省特等奖8项、一等奖7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270项。
学院注重文化育人,不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了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每年举办以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主题的读书节、社团文化交流节、魅力女生大赛、大学生科技创新节等特色文化品牌活动,营造学院优良风气,陶冶学生情操,引导学生全面成才。打造“读书节”“国奖面对面”“社团文化交流节”“大学生科技创新节”等特色文化活动品牌,服务学生成长。
经过二十余年的探索与实践,学院已经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传承“太行山精神”,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学院取得丰硕的办学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编制完成的《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显示,近六年来,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有五年位居全国农林类独立学院第一。学院于2016年荣获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大赛“突出贡献奖”、河北省普通本科院校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优秀组织奖”;2017年荣获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大赛“优秀组织奖”;2021年荣获第二届河北省TRIZ杯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优秀组织单位”;2022年荣获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农业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创新设计大赛“优秀组织奖”。自2017年起连续六年获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自2019年起,学院团委连续两年荣获”保定市高校优秀团委”称号;2020年荣获”保定市五四先进集体”称号。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院对河北省的普通本科批次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按河北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遇不符合所报专业录取条件者,不进行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学院对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在分专业时承认政策性加分,但承认的最高加分值不超过20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第五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六条 学生一般应在原专业完成学业。为贯彻以人为本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大学期间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完成第一学期学习任务后,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位于前50%且所学课程成绩全部及格的学生可在第二学期初申请转专业;完成第一学年学习任务后,学生可在第三学期初申请转专业且须跟随转入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二)确有拟转入专业的兴趣和专长(须提供报刊文章、学术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三)大学期间,患有某种疾病,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者;
(四)经学院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完成本专业学业者;
(五)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予以优先考虑。
符合第一款条件的,由学院统一组织转专业。符合第二至五款条件的,由学生单独提交申请,审批通过后,学生转入相应专业。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联系勤工助学岗位;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
17.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河北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为8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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