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新城东海路209号 联系电话:0315-8810555、0315-8810777 邮 编:063200
- 联系电话:0315-8810555、8810777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391
- 官网:
- 招生网址:
河北科技学院始建于1991年,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7年被批准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坐落于河北省中心城市之一唐山市,美丽的渤海之滨唐山湾,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宜学宜居。
学校占地面积144.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35.22万平方米,运动场地及体育设施面积8.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图书馆馆藏图书192.05万册,电子期刊41.7万种。学校设有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教学单位。现开设有37个本科专业和27个专科招生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管、经、艺、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成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1079人,其中,“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8.54%,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35.13%,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65.99%。
学校现有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园(众创空间)1个,实验教学中心6个,省级一流专业7个。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市级名师4人,省级一流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建成校外实习基地百余家。学校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2019】4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推行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的方案,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和京津冀的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河北科技学院2023年各省所在批次、院校报考代码 | ||||
省份 | 本科批次 | 专科批次 | 艺术本 | 艺术专 |
河北 | 对口本科批 | 专科批 | 艺术类统考(本科提前B、C段) | 专科提前批(艺术) |
本科批 | 对口专科批 | |||
天津 | 普通类本科批B阶段 | 普通类高职高专批 | 艺术类本科统考A(美术与设计学)类 | |
山西 | 本二批C | 专科(高职)批 | ||
内蒙古 | 本科二批 | 高职高专 | ||
辽宁 | 普通类本科批 |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 | ||
黑龙江 | 普通本科第二批A段 | 普通高职(专科)批 |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 | |
江苏 | 普通类本科院校 (历史、物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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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普通类 | |||
安徽 | 文理科本科二批 | 文理科高职(专科)批 | 艺术第二批(统考本科模块7<B段>) | |
江西 | 第二批本科 | |||
吉林 | 艺术类本科第一批A段 | |||
贵州 | 第二批本科 | 体育类高职专科 | ||
甘肃 | 艺术体育类本科二批 | 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 | ||
宁夏 | 本科艺术类C段 | 高职(专科) | ||
新疆 | 本科二批次 | 高职(专科)批次 | 本科提前批次 |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 |
专项南单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 | ||||
四川 | 艺术体育专科批 | |||
陕西 | 本科二批 | 艺术提前批B段 | ||
山东 | 常规批(本科) |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 | ||
河南 | 本科二批 | |||
湖北 | 本科普通批 | |||
湖南 | 本科批(普通)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体育类统考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类专业使用各省相关艺术类、体育类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当考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分别达到各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较高者,如果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对于我校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我校只在河北省内招生,考生需要我校校考成绩合格,在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校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均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在提档和录取时均执行相关省份优惠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4400元每生每年;二等3300元每生每年;三等2200元每生每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凡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到当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咨询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事宜,学校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应材料,最高每生每年12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设置若干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的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助学创业:对有志创业学生,学校寻求场地,提供咨询管理服务,对经过筛选的优秀项目,专家进行创业指导。
◆校长阳光助学金:除国家奖学金外,为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校长阳光助学金,帮助品学兼优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宿舍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寓所配有暖气、空调、直拨电话及传呼系统。生活区设有餐饮中心、洗衣中心、IP电话中心、医护中心、浴室等配套服务机构,建有标准田径运动场、体育活动中心,完全满足了学校师生的教学生活需求。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学费及住宿费按省物价局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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