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 联系电话:0311-88651148\88596153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075
- 官网:
- 招生网址:
河北美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高校。学校始建于2002年,2015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通过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书法学等11个专业获批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成为参加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试点高校。
学校占地7035亩,建筑总面积64.32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图书199.8万余册。学校建有美术博物馆,拥有供学生基础训练鉴赏和临摹的馆藏名人书画雕塑等文物万余件。目前设有造型艺术学院、书法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动画数字艺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4258人。
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艺术人才的需求,不断优化专业布局。现有本科专业36个。其中,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雕塑、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环境设计等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艺术设计被列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建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共计12项。建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近200个,投巨资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城(鸡鸣城)。学校入选了“文化部、教育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高校”,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我校教师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项目7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3项,在《美术》《中国书法》等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8篇,在《美术观察》《艺术百家》等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59篇,教师艺术创作获国家级奖项3738项,学术作品荣获国际奖项99项。学校建有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老庄文化研究中心、东方美术研究院关汉卿王实甫研究中心、古建筑数字化艺术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建有达芬奇校色实验室、三维动画模型实验室、景观建筑沙盘实验室、玉雕实验室、3D打印实验室、智能化制版实验室、传统手工装裱实验室、坦培拉工艺实验室等130个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建有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教学基地3个。2019年以来,我校与海南师范大学、河北地质大学等5所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实力不断增强。拥有专任教师1781人,其中:硕士生导师23人,高级职称教师538人,双师双能型教师549人,硕士学位以上1514人。现有院士2人,并分别在学校建立院士工作站,国家级人才计划1人,河北省人才计划13人。聘请了国际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尚辉、杨华山、陈池瑜、陈鼓应、刘正成、郭宝寨、何应辉等终身教授、特聘教授30余名。
学校坚持公益性办学,秉承“自信自立、敢为人先”的校训,践行“盖大楼、请大师、铸大爱”的办学理念,不断推进“专业与产业融合,教学与创作融合,课堂与工作室融合”,形成了“实践教学与校园文化相互促进,专业建设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办学特色。学校获得“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 “河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河北省园林式单位”“2021年京津冀最美大学”等多项荣誉。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2019年开始招收来华留学生,现有来自16个国家(地区)的41名留学生。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俄罗斯、英国、德国、韩国、意大利、日本等10余个国家35所高校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教师深造、学生培养等方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韩国湖南大学、意大利米兰ACME美术学院等合作举办了风景园林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等本科教育项目。学校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致力于以红色文化为引领的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建设了占地100多亩的红色文化园和300多米的红色文化长廊以及东方美术历史园、西方美术历史园等,实现了环境育人、情景教学。学校被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社会组织委员会授予“河北省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红色社会组织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学校将以更昂扬的姿态、开放的胸襟和开阔的视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凝心聚力,改革创新,为建设跻身全国一流的美术院校而努力奋斗!
(数据截止日期:2023年2月)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投档规则按照各生源省份规则要求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办法执行,在录取过程中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①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与省级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省级艺术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②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涉及省级艺术统考(联考)的,省级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③使用文化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文化总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④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按高考文化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⑤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总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同分考生录取原则:
①使用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中的同分考生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②使用文化总成绩排名录取专业中的同分考生录取原则: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认可国家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按优惠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投档规则按照各生源省份规则要求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办法执行,在录取过程中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①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与省级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省级艺术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②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涉及省级艺术统考(联考)的,省级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③使用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其它院校专业合格成绩,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文化总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④使用文化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文化总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⑤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按高考文化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⑥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总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同分考生录取原则:
①使用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中的同分考生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②使用文化总成绩排名录取专业中的同分考生录取原则: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各个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4500元;
4.学校设有校长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设有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收取,详见我院《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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