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邮政编码:065000
- 联系电话:0316-2081175、2081723、2081079、2081317、2083179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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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网址:
- 统一身份认证: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单位,是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党建示范校、创新创业改革示范校,是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两弹一星”功勋、著名运载火箭与卫星技术专家、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共和国勋章”获得者孙家栋院士为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占地面积近800亩,分东、西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是省级文明单位、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卫生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花园式单位。
学校有教职工近1000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80余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20余名,具有行业背景或“双师型”教师占80.5%。现有双聘院士1人,院士工作站联系院士8人,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省政府特殊津贴、省中青年突贡专家、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省青年拔尖人才、省教学名师、省模范教师、省优秀教师等省级以上称号的教师50余人次,获得何鸿燊航天科技人才培训基金会(SHATF)奖教金的教师83人次,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聘请航天院所企业专家和社会知名学者170余人担任学校兼职教授,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和科技开发。
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文理学院、航空宇航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工业技术中心等教学单位。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置48个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法、文、艺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有“军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航空宇航制造工程”等2个国家国防特色学科;有“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省级重点学科;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等3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有“机械基础”“材料工程”“电工电子”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本科教育创新高地1个;有国家一流专业4个,国家品牌特色专业1个,省一流专业7个,省现代产业学院2个,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4个,省高校综合改革试点学院1个,省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有省一流课程5门,省精品在线开放课6门,省精品课程4门,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2门。
现有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在校生14000余人,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3000余人。建校以来,累计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6万余名,其中为航天系统输送近2万名毕业生,多次获得“航天人才贡献奖”和“航天人才突出贡献奖”。
学校建有5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的实验室(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元。有精密光栅测控技术与应用、航天遥感信息应用技术等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有河北省跨气水介质飞行器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热防护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北省微小型航天器技术重点实验室等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有河北省航天遥感信息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计算机视觉智能检测技术创新中心等3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有与航天五院共建“航天工程制造工艺研发中心”、与航天九院共建“电子工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个省部共建高校重点实验室;有河北省航天遥感信息处理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河北省微纳卫星协同创新中心等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有精密光栅测控技术与仪器、航天遥感信息应用技术、装配检测机器人等3个河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有河北省小卫星技术及应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河北省现代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协同创新研究基地、河北省军民融合产学研用示范基地,河北省军民融合创新创业中心,河北省高校先进制造技术与生产过程自动化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河北省航天产业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河北省院士工作站,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河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等24个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学校院士工作站是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学校是神舟飞船、长征火箭、东方红五号卫星平台参研参试单位,荣获国防科学技术奖、航天科技进步奖、河北省科技进步奖等60余项省级以上科技奖励和30余项省级教学奖励。
学校图书馆2.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23万册,电子图书112万册,中外文现刊千余种。学校有33间智慧教室,18000余个多媒体教室座位,有2925个图书馆阅览座位,有设备先进的语音室和视听室,图书资源向社会开放。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环境整洁安宁,配套设施齐全,宿舍全部连接互联网,是国家级学生公寓先进单位。学生食堂管理严格,服务规范,是省级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学校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设有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与德国东拜仁雷根斯堡工业大学、美国圣马丁大学、乌克兰茹科夫斯基国立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开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近百位教师、留学生互访、交流、学习;长年开展中外文化交流周活动,美国、德国和加拿大等国数百名志愿者来我校参观访问,开展交流活动。
学校坚持“以需为源、特色创新,以学为主、质量至上,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在教学管理上形成了“严格教风、严格学风、严格管理”的“三严”特色,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学校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学校建设的廊坊华航e创空间是国家级众创空间和省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华航创业大学是全省首批创业大学。学校学生科技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常年聘请航天专家和社会名人开办“华航讲堂”,建有航天博物馆并由钱学森之子钱永刚教授任馆长。学生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十分活跃。近5年,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全国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创新创业和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1440项,获省级奖励1998项。毕业生以“基础扎实、为人朴实、作风务实”的“三实”特点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近年来,毕业生首次统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就业质量较好。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承和弘扬航天精神,秉承“进德修业,精益求精”的校训,营造“勤学、慎思、求真、笃行”的学风,努力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功能,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强校战略和“三步走”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按照“固基、强本、兴硕、进位、创大”的基本思路,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照各省市录取批次要求安排录取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设计学类专业
1.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
2.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投档和分专业均认可),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
3.认可各省的投档规则。我校认可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河北省、山东省、贵州省、甘肃省考生须符合所在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或校际联考要求和报考条件。
2.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分别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或校际联考。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须取得所在省统考或校际联考合格证。
3.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投档和分专业均认可)及投档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各省市招办认定的各类照顾加分,在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优惠照顾条件的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享受同样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一)转专业时间安排:大一第一学期期末开始实施
(二)申请转专业的条件与要求:
1.学生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或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转入后能更好发挥其特长的,可申请转专业。
2.申请转专业学生须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课程成绩要求及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其他条件要求,且经转出、转入学院认定,再由学校审核、批准和公示后,学生方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3.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1次,已办理完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或退转申请,转专业应在大一第二学期期初完成。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给予优先考虑。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2.专接本的;
3.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专业的学生。
其它
1.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和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本章程由北华航天工业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除了按国家要求设定的奖学金外,我校还有中国航天两大集团、中国航天基金会、何鸿燊航天基金会等30余家企业和社会组织在我校设立奖学金,奖学金项目涵盖所有专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在贫困生资助上,我校一直非常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学校专门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为辅助,绿色通道、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和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的比较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因贫困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将根据学生本人及家庭实际情况,采取“奖、贷、助、补、减”等不同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学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按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对于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同学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校企合作办学项目不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
学生宿舍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环境整洁安宁,配套设施齐全,宿舍全部连接互联网,是国家级学生公寓先进单位。
食堂
学生食堂管理严格,服务规范,是省级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食堂宽敞明亮,干净卫生,饭菜可口多样,适合南北口味的学生,食堂内装有空调,进餐舒适。
平均伙食标准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本科学费执行学分制收费,采用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的方式收取。
住宿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或800元两个标准, 住宿费分学年于每学年年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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