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107
- 统一身份认证: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本科一批录取。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政策。
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考生,须联考成绩达相应批次合格线,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河北省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校只有英语、俄语教师,建议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报考。另外,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
2、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石家庄铁道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4、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5、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学生宿舍
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分四人间和六人间。学生公寓按上级有关规定为学生订购了必要的生活用品(包括床垫、棉被、褥子、毛巾被、被罩、床单、枕芯、枕套、枕巾、蚊帐、小勺、马扎、水杯、脸盆、暖瓶、饭盆),学生可按需选购。宿舍内设施齐全,有衣柜、书橱、书桌、网络接口、电扇、电话等;宿舍楼内设有值班室、辅导员办公室、学生自管会、服务部等管理服务机构。
食堂
学校设有5个大型学生食堂,营业时间6:00-22:00,主副食品种类多样,风味齐全;另外还设有清真餐厅和各地风味小吃餐厅。
平均伙食标准
300~4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