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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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 联系电话:
    010-62751407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教育部
  • 学校特性:
    985 211 国重点 双一流 研究生院
  • 学校代码:
    10001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7
环境满意度: 4.6
生活满意度: 4.3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录取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学校简介

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也是当时中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辛亥革命后,于1912年改为现名。

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和“五四”运动的策源地,作为中国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和民主科学思想的发祥地,作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活动基地,北京大学为民族的振兴和解放、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先锋作用。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传统精神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在这里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1917年,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他“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对北京大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促进了思想解放和学术繁荣。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以及鲁迅、胡适等一批杰出人才都曾在北京大学任职或任教。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北京大学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长沙,共同组成长沙临时大学。不久,临时大学又迁到昆明,改称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抗日战争胜利后,北京大学于1946年10月在北平复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高校于1952年进行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成为一所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大学的校友和教师有400多位两院院士,中国人文社科界有影响的人士相当多也出自北京大学。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大建设的新时期,并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两所大学之一。

1998年5月4日,北京大学百年校庆之际,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发出了“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的号召。在国家的支持下,北京大学适时启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从此,北京大学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2000年4月3日,北京大学与原北京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了新的北京大学。原北京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创建于1912年10月26日。20世纪三、四十年代,学校一度名为北平大学医学院,并于1946年7月并入北京大学。1952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北京大学医学院脱离北京大学,独立为北京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北京医科大学,1996年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医科大学。两校合并进一步拓宽了北京大学的学科结构,为促进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及理科的结合,改革医学教育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在“211工程”和“985工程”的支持下,北京大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将北大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天的北京大学已经成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科学研究的前沿和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和国际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窗口。

现任校党委书记邱水平、校长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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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院系设置
北京大学专业介绍
北京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强基计划在所在省份高考提前批次前确定录取;

二、非通用语种专业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在投放省份的提前批次录取;

三、国家专项计划在实施省份安排的相应批次进行录取;

四、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一般在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批次录取;

五、普通高考一次批录取(上海安排在零志愿批次录取);

六、请考生关注各省招生计划的公布及志愿填报安排,合理准确填报高考志愿。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北京大学没有艺术类专业的招生。

加分政策

   北京大学在普通类统招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北京大学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北大按院系招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调剂专业的压力,在录取院系内部专业则基本由自己选择,不存在转专业的情况,满足了学生的专业志愿(提前批次录取的外语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提前批次录取的其他考生入校后不能转专业;其他在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如果入学后对所学院系内部所有专业均不感兴趣想改学其它院系的专业,有以下途径:

   一是入学后第一学年的下学期,可以申请转系或转专业,双方院系许可,需经过一定的测试,合格者可以转系;

   二是可以选修双学位,还可以辅修其它专业。

   三是在毕业时保送或报考硕士研究生时进行专业调整。

其它

北京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办法,调整学科招生计划等事宜。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七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北京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北京大学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北京大学依据进档的考生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北京大学在普通类统招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北京大学在录取提前批次的考生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不调剂。对于符合北京大学投档要求,投档分数相同且北京大学公布计划数不足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提前批次录取的外语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提前批次录取的其他考生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六条    北京大学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北京大学对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双学籍”飞行员、数学英才班、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高校专项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学校对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在“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的认定政策不进行分值换算,参照在该省份首选科目组的统招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认定录取。

第十八条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北京大学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条    北京大学校本部学费收费标准: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生物科学类专业为53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人民币/学年。

第二十一条    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本章程及医学专业的特点制定医学类专业的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章程、招生资格、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北京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邮编100871)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407

招生传真:010-62554332

电子信箱:bdzsb@pk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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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
北京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北京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校本部) 

  为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顺利进入北京大学完成本科学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实际情况,我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度,凡被北京大学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新生均有资格申请,由新生奖学金提名小组就新生的申请材料从新生高中综合表现、高考成绩、获奖情况、学生工作情况和社会公益事业参与情况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进行发放。

北京大学奖学金项目介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千秋基业,人才为先。培养能够引领未来的人是北京大学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北京大学人才培养工作得到了海内外各界友好人士的支持与帮助。他们秉承回馈社会、支持教育的美好愿望,对北大发展给予了慷慨惠助。在志士仁人的共同支持下,社会捐赠奖学金项目已经成为北大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力量。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管理的校级社会捐赠奖学金项目共计100项,奖励总额1600余万元,奖励学生2000余人。每年度的校级社会捐赠奖学金中既有奖励各方面表现优异的综合素质奖,也有支持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的国际交流奖和鼓励学生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的优秀品德奖。这些宝贵的资源,以荣誉激励北大学子不断进取、追求卓越,使其为未来报效祖国、振兴中华做好充足的知识与能力储备。同时,创造了潜心学术、积极创新、关爱他人、服务社会的氛围和条件,繁荣了校园文化,促进了北大学子全面成长成才。

困难生资助办法

2005年底,北京大学在全国高校范围内率先成立学生资助中心,以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业背景、专项经费,搭建平台直接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在北京大学多元丰富的学生资助资金投入体系下,学生资助中心建立和完善了科学规范的制度,在多层次、高素质、专业背景的团队共同努力下,确保将学生资助资金及时、准确、安全、有效地提供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2010年,教育部授予北京大学“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我们为同学们提供多元的经济支持、丰富的发展机遇和全程的隐私保护,让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尊严地完成学业。 以下内容将告诉你,在不同阶段可以申请的资助方式以及需要办理的手续:

接到录取通知书时,你可以:

认真填写新生信息采集系统中的助学金申请项目,并及时提交

如果报到路费和入学基本生活费确有困难,可以申请燕园关爱助学金。

如果你的家庭筹措学费、生活费有困难,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为你提供帮助。

如果你的家庭不幸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影响,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为你提供紧急受灾补助等资助。

如果你希望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请及时到当地政府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报到时携带贷款合同在绿色通道一站式办理有关手续,也可之后在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每年开学报到时,北京大学都会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绿色通道上,你可以:

    如果提前报到,在生活上有困难,可以到学生资助中心寻求帮助,我们为你提前开通绿色通道。

    你可以在绿色通道现场办理借款,进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咨询。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以实际学宿费为准)。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早准备以下材料:①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个人留存页);③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说明;④父母户口簿(卡)和身份证复印件;⑤学生本人手写并签字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如果你在家乡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在绿色通道一站式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会现场为你服务。

    你还可以在绿色通道向工作人员咨询其他资助项目。

      学生资助中心动态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你可以根据通知办理填报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等手续,为下一学年度申请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做好准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9月份入学后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等多项资助,完全覆盖在校期间的学宿费和基本生活费。如果你在学期间入伍参军服义务兵役,可申请获得参军前学年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退伍复学后还可申请获得学费资助。

      如果你是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且是全日制学生,你可申请学费代偿资助(具体补偿金额以实际学费为准,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

      如果你学有余力,可以通过勤工助学补贴生活,缓解经济压力,锻炼能力。学校提供家教、礼仪队、教室协管员、图书馆学生助理员、校园参观引导员等勤工助学岗位。

      根据学生需求,学生资助中心设立燕园起航、燕园领航、优才拓展、燕园翱翔等特色成才支持项目,对学生进行帮扶、引领,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帮助同学们提升综合能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获得资助以后,可将加入燕园起航计划,学生资助中心邀请辅导员老师担任成长导师,帮助你迅速成长和进步。也可以选择加入学生服务总队,在学生资助中心指导下,利用课外时间开展公益服务、能力建设、温暖家园、优才拓展等活动。此外,中心开展燕园领航计划,聘请知名学者或社会成功人士担任你的燕园领航老师,一对一地指导你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或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其在学期间所交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补偿代偿。具体补偿代偿金额以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的助学贷款为准,本科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元/学年。

        请密切关注学生资助中心的有关通知。学生资助中心会通过你的个人邮箱(学号@pku.edu.cn)、手机短信、校内个人综合信息门户、学生资助中心网站等渠道发布资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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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一、本科生四人一间,全部住校内。宿舍配备床铺、衣柜、书桌、电话、网线,自在畅游于理想王国!

        二、住宿费:750-1200元人民币/学年

            

        食堂

        北大的食堂,数目很多,各具特色。

        主要使用饭卡结算的食堂有:

        学一食堂:位于宿舍区,提供早餐。特点是价格便宜,但是风味不是很突出。基本都是大众菜。午饭和晚饭时会有免费汤提供。招牌菜肴:酱肘子、冬菜包、辣子鸡丁,肉丸子。

        学三食堂Campus快餐):位于学一食堂北侧。分为中式快餐部、西式快餐部、水饺快餐部、面食快餐部。价格相对较高,环境较好,一般经常有社团等选择在此开会。上午十点开门一直到晚上九点半。也有不少同学选择在内自习。其中面食部有早餐,全天供应鲜豆浆。推荐面食部的刀削面。

        学五食堂:位于澡堂对面。也供应早餐。一楼按类别出售主食、炒菜、冷饮等;二楼提供营养套餐。学五食堂的食品分量一般较足。开放时间比学一食堂稍长一点。招牌菜肴:银耳玉米羹,香辣鸡丸子,炖排骨,小炒鸡丝。

        学四食堂(燕南美食):位于图书馆、哲学楼、光华楼、大讲堂交汇处。一般中午人会较多

        招牌菜肴:煎包,炒年糕,四川窗口的炒肥肠

        农园食堂:北大校内最大的学生食堂。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位于三教、四教、电教、理教交汇处。距这几大教学楼都很近,故吃饭时间、特别是午饭时间,农园总是人满为患。

        家园食堂:一层分特色窗口。餐卡结算。招牌菜肴:炒牛肉、鱼香茄条。二楼是聚餐的好场所,餐卡和现金结算均可。饭量一般很足。口味也不错。

        艺园食堂:一楼的布局和学五差不多。餐卡结算。招牌菜肴:梅菜炒饭,京酱鸡丝,清蒸的鸡腿,煎饼,三鲜豆腐或家常豆腐

        烧烤涮:推荐那里的早餐,有馄炖,小笼包,煮鸡蛋,火腿煎蛋。

        这些食堂除了各自的特色,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尽量为学生提供方便。北大校内所有食堂都不用现金支付,而是使用学生餐卡,卫生方便。从分布位置看,农园靠近教学楼,学四与图书馆相邻,其他的食堂则都设在宿舍附近。无论是上课、自习,还是在宿舍休息的同学都可以就近就餐。另外,除了上面提到的几个提供餐具的食堂外,其他食堂都出售方便饭盒,可以让辛苦了一天的同学们偶尔也偷偷不刷饭盒的小懒

         

        使用现金结算的食校内餐厅有:

        药膳:位于二体网球场南面。推荐药膳的馄炖和麻辣鲇鱼。

        佟园:校内的清真风味餐厅。回民同学可以去看看。

        华美:位于42楼后,位置比较偏僻。主要经营炒菜,也就是家常菜为主。价格基本合理。

        平均伙食标准

        北京大学有学生食堂近10个,种类齐全,可以品尝到全国各地优秀风味。

        伙食标准因人而异,平均约350~400元/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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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收费项目

        北京大学校本部学费收费标准: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生物科学类专业为53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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