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盘龙山路2668号
- 联系电话:0396-2725556、2223336、2715556
- 上级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4861
- 官网:
- 招生网址:
驻马店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普通全日制职业技能型高等专科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别山讲话和省委文件精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强省、强市建设,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新建驻马店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驻马店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88名,其中教授和正高级职称讲师16人,副教授和副高级职称讲师110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92人,省职业教育专家、省职业教育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教师25人,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员46人。
学校另从企业聘请一批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从相关高校聘请一批有从教经验的教师作为学院的兼课教师。
驻马店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目前总占地663亩,总建筑面积42.21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占地270.01亩,校舍建筑面积16.01万平方米,教学楼、图书楼、实验楼、宿舍楼、学生餐厅等设施齐全;二期占地393亩,规划建筑面积近26.20万平方米。
驻马店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现有教学仪器设备价值3171.15万元。学校智慧图书馆购置适用纸质图书22.2万册,建有图书文献管理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方便师生查阅。
学校设有农林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牧业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7个二级学院和基础教育部、德育部、体育部3个教学系部,首批招生现代农业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计算机应用技术和食品智能加工技术5个专科专业,为全省农、林、牧、食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等行业提供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持。
学校将始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农为要;德才并育、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秉承“尚德崇能,博学力行;知行合一,日进日新”的校训;努力建设“求是、严谨、务实、创新”的校风;“敬业厚生,乐教善导”的教风;“博学、慎思、明辨、笃行”的学风,以学生成人成才为目标,主动服务区域建设和社会发展,着力提升办学规模,稳步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大批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学校将深化产教融合,积极推进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合作,探索多元化办学模式,把学校办在行业企业、工业园区、田间地头和生产一线,积极实施“现场教学”模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全方位、立体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不断提升学生的学习力、创新力、竞争力。
学校将开门办学,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努力与拥有先进教育理念和优势教学资源的高水平大学,特别是与农业类高水平职业院校开展教学合作,通过学生交流学习,教职员工和研究学者互动,开展校际间联合“教学研”活动,不断提升师生的教学科研和学习能力,不断开拓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为学生成长强基、为教师发展赋能,便利师生成长。
学校将以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为己任,围绕政策理论研究、农业科技创新、适用人才培养等重点,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产、学、研结合优势,人才智力集中优势,聚焦乡村振兴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扎实开展科学研究,农业科技推广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助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真正成为引领和服务“三农”事业发展的“拓荒牛”、“老黄牛”、“孺子牛”。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照规定的录取批次与比例进行网上录取。录取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看第一专业是否能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看第二专业是否能录取,依次下延。志愿填报专业都不能录取时再看是否同意调剂,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末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则不予录取。对于符合教育部及河南省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凡第一志愿报我校的考生,均享受农林院校降低20分录取的待遇。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习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还可申请学校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300元。
根据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我省公办高校新招录的学生自2020年秋季学年开始按照新专科学费标准规定执行,理工类4200元/年/生,国家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15%,上浮范围不超过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20%。教材费暂定700元/年/生(多退少补);住宿费55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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