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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主校区: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长淮路128号(乘21路公交车到六科院站下) 金寨校区:安徽省金寨县现代化产业园区白马峰路30号(金寨动车站乘206路公交车职校西门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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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64-335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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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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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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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1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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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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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网址:
六安应用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六安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坐落于“上古四圣”之一皋陶的封地—六安市。这里既是被誉为“红军故里、将军摇篮”的革命老区,承载着厚重的红色文化;也是国家级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坐拥大别山生态屏障与淠史杭水系的灵秀山水;更作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要节点城市,依托区位交通优势,链接合肥、上海、南京等产业高地,为学子打开“立足皖西、辐射长三角”的职业发展通道。
学校由安徽六安技师学院和安徽金寨技师学院合并设置,拥有六安、金寨两大校区。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构建了覆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完整教育体系。学校秉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理念,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打造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职业院校。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1.录取基本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以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依据,执行教育部、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政策加分,将其政策加分后的总分与其他考生分数等同比较。
4.专业考试合格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不设志愿、专业级差。
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成绩没有达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5.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外语语种不限。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六安应用科技职业学院
新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为规范新生转专业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及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已正式取得本校学籍的专科新生,且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在教学资源和培养条件方面具备接纳能力。
2.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3.第一学期结束,学生考试没有挂科,且转入专业有缺口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按照相关程序,择优进行转专业。
二、办理程序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辅导员领取《转专业申请表》,填写相关转专业信息后交辅导员审核签字。
2.学生将经辅导员签字同意的《转专业申请表》报学生原所在二级学院(转出学院)院长签字;转出学院院长签字同意后报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转入学院)院长签字。
3.学生将经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院长签字同意后的《转专业申请表》交至原辅导员处,由原辅导员收齐后交二级学院。
4.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学生转专业情况进行汇总(转专业汇总表),连同《转专业申请表》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筹备会)研究,经同意后执行转专业程序,并进行学籍更改事宜。
三、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新生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专业和班级建制,请各二级院认真开展专业教育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有计划地引导学生进行专业调整,有序开展转专业工作。
2.学生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学生转专业只允许申请办理一次。不允许跨学区转专业,仅能在本校区内不同专业进行调整。
3.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若转专业后学生人数少于10人的专业和班级,将撤消该班级建制,停办该专业,学生可自愿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省政府征兵办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皖征传〔2016〕15号)等文件精神,同等条件下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优先转专业。
四、其它说明
本管理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困难生资助办法】: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2500元、3500元、5000元,我校结合实际分为3档,资助面约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2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一般每年秋季学期组织符合条件学生申请并评审。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3.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4.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对到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原省级贫困县(含叶集区)等32个县(市、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及以上的2016年及以后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最高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最高补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
5.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滋蕙计划项目。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滋蕙计划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6.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我校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7.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若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我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我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8.校内资助。我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若国家或省级有新的政策出台,以新出台政策为准)
学生宿舍
六安校区拥有4栋学生宿舍组团(12栋建筑单体),建筑面积97779.27平方米,可为8464名学生提供住宿。宿舍为4人标准间,内设上床下桌、空调、独立卫生间及洗漱间等生活设施。
金寨校区拥有4栋学生公寓,建筑面积为26620.84平方米,可为3840名学生提供住宿。宿舍均为6人标准间,室内设施完备,配备写字台、壁柜、空调、独立卫生间及洗漱间等生活设施。
食堂
六安校区设有2栋学生食堂,其中1#食堂,位于该校区学术云环B区,临近学生宿舍组团,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共两层,内设966个就餐座位;其中2#食堂,位于该校区内东大门南侧,为一个独立的建筑单体,共两层,建筑面积约为4440.53平方米,内设1200个就餐座位。
金寨校区设有1栋学生食堂,建筑面积4502.86平方米,分为一楼和二楼两个用餐区域,每餐可供4500名学生同时就餐。
平均伙食标准
(一)学费:按照省价格主管等相关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六安应用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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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收费标准(元/生.学年) |
校区 |
1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0102 |
按照省价格主管等相关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
主校区 |
2 |
数控技术 |
460103 |
主校区 |
|
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主校区 |
|
4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主校区 |
|
5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2 |
主校区 |
|
6 |
电子商务 |
530701 |
主校区 |
|
7 |
旅游管理 |
540101 |
主校区 |
|
8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金寨校区 |
|
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金寨校区 |
|
10 |
建筑室内设计 |
440106 |
主校区 |
|
11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460201 |
主校区 |
|
12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609 |
主校区 |
|
13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30704 |
主校区 |
|
14 |
音乐表演 |
550201 |
主校区 |
|
15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10209 |
金寨校区 |
|
16 |
集成电路技术 |
510401 |
金寨校区 |
|
17 |
汽车智能技术 |
510107 |
金寨校区 |
|
1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金寨校区 |
|
(二)住宿费
主校区4人间1000元/生·学年;金寨校区6人间800元/生·学年(教计〔2006〕15号)。
更多信息>>-
地址: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230601) 咨询电话:0551-63861666,63861777 招生办邮箱:zsb3861777@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ahu.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ahu.edu.cn/ 微信公众号:安徽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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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51-63861666、6386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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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