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易

2020年深圳阶段性减免医保费相关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20-03-16 09:11:52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0〕5号),小编为大家收集到阶段性减免医保费政策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2020年深圳医保费阶段性减免对象

2020年深圳阶段性减免医保费政策内容

2020年深圳阶段性减免医保费相关问题解答

深圳企业如何申请医保费减免缓征

深圳企业医保费延缴对职工待遇有什么影响

常见问题解答

1、适用对象有哪些?

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医疗保险费的对象和范围,是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来执行的。

适用对象为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均不纳入阶段性医疗保险费减免政策范围。


2、减免的是哪部分费用?

减免的是上述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不纳入减免范围,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3、疫情期间对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市民有什么特殊政策吗?

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允许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补办

补缴成功后,参保人在补缴时间段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凭票据等材料到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退费补记账,或到深圳市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4、此次减负力度大,减免医保费期间,参保人待遇会受影响吗?

此次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医保费政策,是在充分考虑我市医保基金承载能力的基础上作出的。

总体上,我市基金运行良好,支撑能力较强,深圳市有充足的能力执行医疗保险费减免政策,确保各项医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医疗保险费减免降缓期间参保人的个人权益和待遇保持不变


5、企业享受“减、免、降、缓”政策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不需要企业办理额外的手续,只需要和往常一样申报缴费即可。

企业减免医保费期间,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费的,可同时享受延缴政策,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延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延缴的报备方式: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oms/ ),系统会自动弹出报备信息,企业如实申报后,系统即时反馈报备结果。

相关资讯
最新阅读
2020年深圳阶段性减免医保费相关问题解答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