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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流程

更新时间:2021-11-10 17:51:30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申报单位(含中央驻粤单位和省有关单位)如实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公章,按《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请。

申报流程

申报评审流程

(一)申请。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申报单位(含中央驻粤单位和省有关单位)如实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公章,按《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请。

(二)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详细了解申报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审核申报材料,必要时对申报单位作现场核查,提出初审意见,明确推荐顺序,于11月26日前将推荐函、申报材料、汇总表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四)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评审核查结果,对名单进行公示。

(五)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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