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实施方案

  四、实施步骤

  (一)2013年9月底前,完成编制总体规划、制定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技术培训;完成金融社保卡合作银行、生产制作商的招标工作。升级社保卡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发放金融社保卡的基本需要。

  (二)2013年10月,开展金融社保卡发放试点;2013年12月,现有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停发,正式发行金融社保卡。

  (三)2014年1月前,完善金融社保卡管理系统,实现金融社保卡在医疗保险、金融支付和公共就业服务等领域的应用。

  (四)2015年12月前,实现金融社保卡全面换发,完善用卡环境,金融社保卡在民政、卫生、教育等领域的应用得到实质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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