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过渡性住房选房后须24小时内签约,放弃选房3次或无正当理由解约将不能再申请租住。
深圳青年人才过渡性住房选房签约注意事项
根据《深圳市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实施办法》(深建规〔2025〕18号),该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青年人才是指按照《深圳市青年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认定的人员,可享受租住过渡性住房或申领安居补贴两种住房支持,两者不得重复享受。
深圳青年人才可通过信息平台自行选择意向房源,但需注意选房和签约的具体规定。
一、选房流程
青年人才申请过渡性住房配租的程序如下:
① 登录信息平台填报信息并作出诚信承诺
② 经用人单位审核符合条件
③ 市住房主管部门组织审核,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④ 经审核通过的,在信息平台自主选择房源
二、签约时限
申请人在选定房源后,必须在24小时内与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
三、放弃选房的限制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再次申请租住过渡性住房:
累计放弃选房3次
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
四、自愿退出的限制
青年人才租住过渡性住房期间自愿退出住房的,不得再次申请租住过渡性住房。
五、租住期间注意事项
青年人才租住过渡性住房期间,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并按时缴纳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费用。
租赁期限届满后,青年人才应当退出过渡性住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青年人才】可获取深圳青年人才住房政策,申请入口、认定条件及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