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公租房配租按轮候排序依次选房,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选房排序到位未选或签约视为放弃,累计3次退出轮候册。
2026年深圳公租房轮候配租选房方式及流程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及《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规〔2023〕11号)相关规定:
深圳公租房配租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按照轮候排序依次选房。配租前会发布配租通告,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认租申请。
一、配租流程
第一步:发布配租通告。区主管部门制定项目配租方案,以通告形式在政府网站或信息平台发布,载明配租房源信息、认租条件、选房方式、时间安排等。
第二步:提交认租申请。在册轮候人按照配租通告要求提交认租申请,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
第三步:资格审核。区主管部门按照配租通告确定的规则,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政府网站或信息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第四步:确定选房排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选房入围名单。区主管部门按照配租通告确定的规则确定选房排序并组织选房。
第五步:签订租赁合同。选定住房后,认租申请家庭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与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单次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选房方式
根据配租通告规定,可采取以下选房方式:依次自主选房(入围家庭按序选择意向房源)、依次抽签选房(通过抽签确定选房顺序)、计算机自动编配选房(系统自动匹配家庭与房源)。具体方式在当次配租通告中明确。
三、配租面积标准
单身居民:配租建筑面积以不超过35平方米为主;
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以不超过50平方米为主;
三人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以不超过60平方米为主;
五人以上家庭:优先面向配租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
四、放弃选房后果
选房排序到位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住房主管部门应告知在册轮候人,放弃选房行为累计达到3次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放弃选房信息在信息平台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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