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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大鹏新区企业申请保租房单位+入住人条件

导语 大鹏新区2026年第一批次面向企业配租保租房申请需用人单位符合条件,入住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满足年龄、住房、社保等要求。

2026年大鹏新区企业申请保租房单位+入住人条件


  大鹏新区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定向配租模式,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构承租,安排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入住人居住。符合条件的企业共计151家,【详细点击此处查看

  一、入住人基本条件

  入住人须为本单位职工,且满足以下条件:

  1. 年龄与合同:年满18周岁,与单位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

  2. 住房状况: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 保障状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4. 社保缴纳:按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5. 人才条件: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限制。

  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点击此处查询

  二、家庭申请规定

  单身以个人名义申请;已婚须以家庭名义申请,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

  年满18周岁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子女需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保,父母/配偶父母需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三、单位不予受理情形

  1.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以弄虚作假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障性租赁住房。

  2. 申请人曾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擅自转租、互换、出借;将保租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建、扩建;造成保租房严重毁损。

  3. 在大鹏新区范围内放弃选房累计三次,或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

  四、其他情形

  因使用保障性住房违规违约行为被处罚的、未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的、有欠租历史不良行为的单位,不予受理。

  >>> 2026大鹏新区面向企业配租保租房通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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