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限行范围将逐步扩大
近日,市环保局就市人大代表的相关建议作出回复,该局将结合2011年大运会的举办,逐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将对市中心区域和大运会场馆周边地区制定严格的限行措施。同时,该局正在研究制定经济政策,采取经济政策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淘汰“黄标车”的步伐。
在今年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裘少敏等代表提交了《关于扩大我市机动车“黄标车”限行范围的建议》。该《建议》称,2005年7月1日起,我市部分路段限制“黄标车”通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环境的污染和缓解了交通的压力。随着我市的高速发展和2011年大运会的临近,为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改善我市的空气质量,确保大运会期间的交通顺畅,建议将机动车“黄标车”限行范围进一步扩大。
市环保局在回复中称,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我市于2004年8月10日起,开始对机动车实施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一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到2009年1月1日实施第八阶段的限行措施,限行范围由深南路(新秀立交至华富路口段)扩大至深南东路、深南中路(华富路口以东路段)、笋岗东路、笋岗西路(皇岗路口以东路段)和华富路。限行措施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市“黄标车”的数量由起初的约27万辆减少至目前的约20万辆。
对“黄标车”加强控制是国际通行做法,如美国、加拿大、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国家在对“黄标车”采取限行措施的同时,都对提前报废更新车辆采取不同形式的经济鼓励政策,或直接给予经济补贴,或置换新车时予以减税优惠。我国香港、北京、杭州也陆续采取了一系列针对“黄标车”的淘汰更新政策。目前,上海、广州、南京等城市也在酝酿出台类似“黄标车”淘汰鼓励经济政策。市环保局将结合2011年大运会的举办,逐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将对市中心区域和大运会场馆周边地区制定严格的限行措施。同时,该局正在研究制定经济政策,采取经济政策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对“黄标车”的淘汰步伐。市交警部门表示,将在环保部门调研报请实施过程中给予全力的配合和支持,尽量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为改善我市的大气环境尽最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