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买车用新发票

  日前,深圳市国税局发出通知称,从今年9月1日起,市国税局停止供售机动车销售发票及二手车销售发票。凡需要领购使用机动车销售发票及二手车销售发票的,应在9月15日前向税务机关缴销空白未使用的旧票,重新领购新票。9月20日起,市国税局车购办不予受理纳税人使用旧票申报车购税完税业务与车购税二次业务。以发票开具时间确定旧票使用期限,凡9月1日前开具旧票并在开具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的,车购办继续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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