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类人可办港澳逗留签注
针对目前很多到香港或澳门就学、就业人员询问如何办理港澳“逗留”签注事宜,深圳边检部门表示,逗留签注只发给经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申请人需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含地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人已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签注受理部门或者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