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中心区将建绿色交通体系

  市规划国土委昨日起对深圳今年的第七批法定图则草案进行公示。法定图则公示的片区有光明中心地区、观澜中心地区、公明中心北地区、公明楼村地区、公明北地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

  在本次公示的法定图则草案中,光明中心地区的规划较引人关注。法定图则草案提出,总用地面积近8平方公里的光明中心区的发展目标,是建设以低碳生态型城市为目标的深圳“绿色城市示范区”;其主导功能是建设深圳重要的城市副中心和高新产业的配套服务区,以商业、商务服务、居住及配套等多种功能复合的生态综合发展区。法定图则草案还提出,该片区将构建以公共交通为骨干,具有完善慢行系统的绿色交通体系;以TOD发展模式(交通引导城市开发)为引导的紧凑城市空间形态。

  此外,公明中心北地区法定图则草案提出,该片区将依托光明新区绿色新城建设的发展机遇,加强居住片区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塑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集居住、公共服务、产业集聚区为一体的现代化、新型“绿色城市”新区。公明北地区的发展目标则是生态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备、管理体制完善的先进产业功能集聚区,同时为未来的产业升级转型建立用地储备。

  观澜中心地区法定图则草案提出,该片区将以轨道4号线建设为契机,通过对观澜大道两侧的用地进行改造和升级,形成环境优美、居住和工业和谐相融的生产和生活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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