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局解释限电原因:电单车与道路资源不适应

导语 2月13日,深圳市交警局发出了征求限电的有关通知。深圳将在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深圳的福田、罗湖等7个区、新区的主干道、快速干道实施限电。根据相关规定,违法上路的电单车载人载物,最高将被处罚两千元。深圳是否具备限电条件,交警部门划定的限行区依据何在,违法上路将受到怎样的处罚?交警部门对此进行了解读。

  市交警局解释限电原因:电单车与道路资源不适应

  一问 深圳为何要限电?

  在已经公布的7个限行的区与新区中,并非所有的道路都限行电单车。交警部门选择了这些区域中交通配套比较完善的主干道与快速干道率先实施了限行,一些次干道与小路并未在限行的范围之列。这也就意味着,即便是在中心区的福田区,除了深南、北环等主干道与快速干道外,其余非限行道路仍然可以行驶。

  在解释为何将实施限电措施时,交警部门提出,电动自行车与深圳道路资源和道路结构不适应。目前,深圳实际管理人口已超过1500万,道路总长达6000多公里,机动车保有量接近200万辆,居全国第二位,道路车辆密度超过300辆/公里,居全国首位。从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来看,具备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条件。

  二问 限行区域如何划定?

  交警部门表示,目前公布的限行道路中,交警部门首先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和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选择了北环大道、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等城市快速干道,深南路、笋岗路等城市主干道,条件较成熟的深惠公路深圳段、文锦路、红岭路、皇岗路、新洲路、南海大道、广深公路深圳段等71条城市干道;二是针对深圳机场、口岸等重要区域,选择了宝安机场、深圳火车站、深圳北站、皇岗口岸、福田口岸和桂花路以南片区共6个区域的周边道路;以保障绝大多数市民的出行需求,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城市形象。

  三问 电单车上路怎样不违章?

  交警部门表示,在未限行的道路,所有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不得上立交桥行驶(专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立交桥除外);严禁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目前深圳绝大部分非机动车道是与人行道共同设置的;在个别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应当在道路两侧通行,通行宽度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不得超过1.5米。

  对于不少家长而言,电单车已经成为了接送孩子的一个主要交通工具。交警部门表示,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链接

  四类情况扣车

  ●驾驶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

  ●驾驶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的;

  ●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提醒

  部分罚款标准

  ●罚200元: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物的;驾驶非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罚500元:驾驶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

  ●罚1000元:驾驶电单车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的;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罚2000元: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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