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区教育局入选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

导语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确定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和试点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12个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其中,广东佛山顺德区教育局入选单项试点单位,更多内容请看下文。

  教育部确定12个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

  今年5月,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管办评分离的行动路线图。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确定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和试点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无锡市教育局、浙江省教育厅、青岛市教育局、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成都市教育局、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为全国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综合试点单位,乌兰察布市教育局、沈阳市教育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西北大学为单项试点单位。

  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简介: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具体确定并组织落实试点工作要求和各试点单位改革的重点任务。同期启动教育管办评分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结合试点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以课题研究带动试点工作。成立国内知名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组,对各试点单位的改革方案和实践予以评价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高等学校和专业机构等为试点工作提供专业服务、技术支持。建立定期协商机制,组织开展改革经验交流、试点成果展示等,加强试点单位间的沟通协作。

  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任务:

  各试点单位要紧紧围绕管办评分离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整体目标、改革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实施步骤等,突出系统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严格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尽快全面启动试点工作,2016年9月前形成阶段性成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改革路径与举措,争取在试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深入分析研究,定期梳理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改革举措及其成效。加大宣传力度,为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创设良好政策导向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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