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违法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公布
导语 近日,深圳交警微博发布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的公告】,以后举报奖励都按这个标准来!
一、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包括:
1、在禁行时间占用公交车道行驶;
2、在公交车站违停,影响公交车进出站的。
二、公交车违法行为,包括:
1、公交车不在站台宽度对应划定的黄虚线停车区域停车上下客的;
2、公交车不按次序排队进站,斜插、爬头上下客影响相邻车道车辆行驶的。
三、“不排队、乱变线”违法行为,包括:
1、进入导向车道,不按指示方向行驶的;
2、压实线行驶的(包括白色实线、黄色实线等);
3、遇到前方拥堵车辆排队等候时变更车道或占用其他车道行驶、插队、爬头的;
4、占用对向车道超车、爬头的;
5、压导流线行驶的;
6、不按规定掉头的;
7、一次性变更2条及2条以上车道的;
8、变更车道、转弯时不打转向灯的;
9、不按规定车型分道行驶的;
10、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四、其他常见违法行为,包括:
1、高速公路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2、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五、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有奖
1、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汽车类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每辆奖励200元。
2、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汽车类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每辆奖励1000元。
3、举报拼装、出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给予奖励5000元。
4、举报故意变造、遮挡、污损车辆号牌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5、举报非法改装、加装车灯及其它非法装置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6、举报长期违法停放的“僵尸车”(3个及3个以上检验周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7、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的车号、车型或肇事者等有利于逃逸案件查获的信息,成功查获肇事者的:财产损失案件奖励1000元,伤人案件奖励2000元;重大案件中造成一至二人死亡的案件最高奖励人民币10000元;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最高奖励人民币20000元。
此外,对于不同时期严重违法行为的分布特点,需要专门予以严厉打击的,将适时纳入有奖举报的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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