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须装防污染装置

  本月起,我市新增油罐车、加油站等必须安装油气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昨日,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关于全面开展油气排放污染治理》,全市现有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必须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油气排放污染治理。

  据《通知》,为确保我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油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工作的领导及组织协调。从本月起,我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增的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治理后达到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全市现有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油气排放污染治理工作,治理后达到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

  为保障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安全有序,市政府相关部门将根据储油库和加油站的布局,分阶段组织开展油气污染治理工作。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系统之外的油品经营单位在收到市环保局的限期治理通知书后,须在一个月内向市环保局上报改造治理计划,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油气污染治理。

  《通知》还规定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须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市环保局根据油气污染治理改造完成情况,及时组织对已完成油气污染治理的单位进行检测验收。相关部门本月起将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油气排放污染治理的油品经营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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