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航空公司经济舱机票退改费用上涨 免费改签成为历史
导语 3月27日开始,我国民航将开始实施夏秋航季,国内几家大型航空公司的经济舱机票退改费用也从今日起上涨,经济舱机票免费改签成为历史,详情点击查看本文。
今(27)日起,我国民航将开始实施夏秋航季,除了多个航班时刻略有调整外,国内几家大型航空公司的经济舱机票退改费用也从今日起上涨,买经济舱全价票享受一次免费改签的服务将成为历史。也就是说,市民坐飞机出行主动退改签,将会付出更多成本。
国内部分机场发布公告提醒旅客:自3月27日起,南航、东航、国航将小幅上调机票退改签费用。其中,南航经济舱全价机票由原来的“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前免费变更”变为按票价的10%收取变更费;在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内,变更经济舱全价机票的费用由原来的10%上调为按票价的20%收取。
例如:以南航广州飞北京全价票为例:
调整前:3月26日起飞前2小时之前机票变更费用为0元,退票费为机票价格10%即191元;起飞前2小时内的变更费用为191元,退票费用为382元。
调整后:3月27日,起飞前2小时之前的变更费用上升为191元,退票费用上升为382元;起飞前2小时内的变更费用上升为382元,退票费用上升至573元。
温馨提示:提早购买的折扣机票,退改费用也有不同程度小幅上涨。旅客订票前要仔细阅读退改签规则,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旅客吐槽:服务没变却多收钱
“也就是说,以后坐飞机去北京,如果退改机票,成本比以往要多花两百元?”经常坐飞机出差的刘女士听到升价消息后有些意外。
附:三大航空公司退费规定
南方航空(CZ)
【新客规】2016年3月5日
适用范围:出票日期为2016年3月5日(含)以后,起飞日期为2016年3月27日(含)以后的客票 | |||||||
客票有效期: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客开始第一段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不定期客票, 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2、 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第一航段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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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客服电话:(020)95539 4000095539 电子商务: (020)28295539 | |||||||
订座 | 票价 | 使用条件 | 其他 | ||||
舱位 | 级别 | 自愿退票费 | 自愿变更费(每次) | 自愿签转 |
1、客票变更后退票,所收变更费不退;客票订座舱位更改后如又发生退票,票价价差部分按变更后新票价订座舱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其它按变更前订座舱位退票手续费标准办理,合计收取退票费,并按新定座位退座时间选择相应费率。 2、旅客要求退票,最迟应在开始旅行之日起(客票完全未使用的,从填开之日起)十三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办理。若客票已逾期,票款、机场建设费与燃油附加费不予退回。 3、如果使用公布运价不同舱位(F/P/J/C/W/Y/B/M/H/U/A/L/E/V)填开联程客票,退票按各舱位对应规定办理;如果使用公布运价不同舱位(F/P/J/C/W/Y/B/M/H/U/A/L/E/V)与特殊运价舱或产品舱(P/C/D/I/S/K/Q/ N /Z/T/R)组合填开联程客票,退票均按各舱位对应规定办理,但签注栏仍按较严格舱位退票规定标注。 4、公布来回程票价客票部分使用后要求退票,扣除已使用航段相应舱位单程票价,余额按相应舱位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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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前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后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前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后 | ||||
F | F | 5% | 10% | 免费 | 5% | 允许 | |
P | P | 不允许 | |||||
J | J | 允许 | |||||
C | C | 10% | 20% | 5% | 10% | 不允许 | |
C | C* | 10% | 20% | 5% | 10% | ||
D | D* | 20% | 30% | 10% | 20% | ||
I | I* | 30% | 50% | 20% | 30% | ||
W | W | 20% | 30% | 10% | 20% | 允许 | |
S | S1* | 20% | 30% | 10% | 20% | 不允许 | |
S2* | 30% | 50% | 20% | 30% | |||
S3* | 50% | 不得退票 | 30% | 50% | |||
Y | Y | 20% | 30% | 10% | 20% | 允许 | |
B | B | 20% | 30% | 10% | 20% | 不允许 | |
M | M | ||||||
H | H | ||||||
U | U | 30% | 50% | 20% | 30% | ||
A | A | ||||||
L | L | ||||||
E | E | 50% | 不得退票 | 30% | 50% | ||
V | V | ||||||
Z | Z* | ||||||
T | T* | ||||||
R | R* | ||||||
K/Q/N | 0% | 具体文件使用条件 | |||||
儿童票 | F/J | 5% | 10% | 免费 | 5% | ||
W/Y | 20% | 30% | 10% | 20% | |||
婴儿票 | 免费退票 | 免费变更 |
热点航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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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出票日期为2014年7月4日(含)以后,乘机日期为2014年7月10日-8月31日期间的客票
适用航线:北京-大连、北京-常德、广州-北海、北京-长春、北京-黑河、广州-赣州、北京-哈尔滨、北京-漠河、广州-拉萨、北京-沈阳、北京-怀化、广州-铜仁、北京-长沙、北京-伊春、广州-张家界、北京-贵阳、广州-三亚、重庆-拉萨、北京-拉萨、广州-南宁、深圳-南充、北京-长白山、广州-湛江、广州-南充、郑州-成都、武汉-成都(往返、单程均适用) 客票有效期: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往返程或多段客票第一段已使用,有效期自第一段旅行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2、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南航客服电话:(020)95539 4000095539 电子商务: (020)86133399 (020)28295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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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位 | 票价级别 | 退票手续费 | 变更手续费 | 自愿签转 | 备注 |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前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后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前 |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后 | 适用航线:北京-大连、北京-常德、广州-北海、北京-长春、北京-黑河、广州-赣州、北京-哈尔滨、北京-漠河、广州-拉萨、北京-沈阳、北京-怀化、广州-铜仁、北京-长沙、北京-伊春、广州-张家界、北京-贵阳、广州-三亚、重庆-拉萨、北京-拉萨、广州-南宁、深圳-南充、北京-长白山、广州-湛江、广州-南充、郑州-成都、武汉-成都 (单程、往返均适用,出票日期2014年7月4日起执行) | |||
F | F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2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变更费 | 允许 | |
A | A | 允许 | |||||
P | P | 不允许 | |||||
J | J | 允许 | |||||
C | C | 不允许 | |||||
D | D | 不允许 | |||||
W | W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2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4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20%变更费 | 允许 | |
S | S* | 不允许 | |||||
Y | Y | 允许 | |||||
B | B | 不允许 | |||||
M | M | ||||||
H | H | ||||||
K | K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3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50%退票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10%变更费 | 收取对应舱位公布运价30%变更费 | ||
L | L | ||||||
E | E | ||||||
V | V | ||||||
Z | Z | 不得退票 | 不得变更 | ||||
F/A/J | 儿童票 | 收取票面价10%退票费 | 收取票面价20%退票费 | 收取票面价5%变更费 | 收取票面价10%变更费 | 允许 | |
W/Y | 儿童票 | 收取票面价20%退票费 | 收取票面价40%退票费 | 收取票面价10%变更费 | 收取票面价20%变更费 | 允许 |
中国国航(CA)
【新客规】2015年5月1日执行
东方航空公司【新客规】2015年9月1日执行
适用范围:此规则适用于2015年9月1日(含)以后销售,2015年9月1日(含)以后开始旅行的国内填开的MU/FM航线(含代码共享航班)的客票。 | |||||||
客票有效期: 1.除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行之日起,一年内承运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承运有效。 2.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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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客服电话:021-95530 | |||||||
舱位 | 产品/折扣 | 退票手续费 | 变更手续费 | 自愿签转 | 备注 | ||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前 |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后 |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不含)前 | 航班离站时间前2小时(含)后 | ||||
U | 免费退票 | 收取10%退票费 | 免费变更 | 收取5%变更费 | 允许 |
1.Q舱 变更: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之前:如果完全未使用,收取实际票面价格30%的变更手续费;如果已使用部分航段,则不得变更。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之前至航班起飞后 :如果完全未使用,收取实际票面价格50%的变更手续费;如果已使用部分航段,则不得变更。 退票: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之前:如果完全未使用,收取实际票面价格80%退票手续费;如果已使用部分航段,剩余航段票款和燃油附加费不退,并补收已使用航段适用票价与正常公布票价之间的差额(补收差额上限为人民币50.00元/段)后,退还未使用的税费。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含)之前至航班起飞后:Q舱票价的客票,如果完全未使用,票款不退,可退还未使用的税费和燃油附加费;如果已使用部分航段,剩余航段票款和燃油附加费不退,并补收已使用航段适用票价与正常公布票价之间的差额(补收差额上限为人民币50.00元/段)后,退还未使用的税费。 2.来回程(RT)折扣、联程(MT)折扣票价客票,客票全部未使用,从已付票款中扣除相应舱位的手续费,退还余额;如客票已部分使用,从已付票款中扣除已使用航段相应舱位的单程公布票价的票款,余额扣除未使用航段相应舱位适用的退票手续费后,退还余额。 3.因升舱或其他原因补收票价差额后,如需退票,按原始客票票价规定执行,并退还未使用航段补收的全部票价差额。 4.团队规定(凡票面标注“GV”标识的客票,即为团队客票)团体旅客整团自愿退票,按“旅客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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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200% | 允许 | |||||
P | 收取20%退票费 | 收取30%退票费 | 收取10%变更费 | 收取20%变更费 | 不允许 | ||
J | 150% | 免费退票 | 收取10%退票费 | 免费变更 | 收取5%变更费 | 允许 | |
C | 收取20%退票费 | 收取30%退票费 | 收取10%变更费 | 收取20%变更费 | 不允许 | ||
D | |||||||
I | |||||||
Y | 100% | 收取5%退票费 | 收取10%退票费 | 免费变更 | 收取5%变更费 | 允许 | |
B | 99% | 不允许 | |||||
M | 90% | 收取20%退票费 | 收取30%退票费 | 收取10%变更费 | 收取20%变更费 | ||
E | 80% | ||||||
H | 75% | ||||||
K | 70% | 收取30%退票费 | 收取50%退票费 | 收取20%变更费 | 收取30%变更费 | ||
L | 65% | ||||||
N | 60% | ||||||
R | 50% | ||||||
S | 45% | 收取50%退票费 | 收取100%退票费 | 收取30%变更费 | 收取50%变更费 | ||
V | 40% | ||||||
T | |||||||
Z | 收取80%退票费 | 收取100%退票费 | |||||
Q | |||||||
儿童票 | U/F/J | 免费退票 | 收取10%退票费 | 免费变更 | 收取5%变更费 | ||
Y | 收取5%退票费 | 收取10%退票费 | |||||
婴儿票 | 免费退票 | 免费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