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请混合动力车有哪些限制条件
导语 为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落实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经市政府同意,颁布2016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项通知,由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两类,调整为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三类。
深圳申请混合动力车的限制条件
已有普通小汽车者:还可申请纯电动车,但不能申请混合动力车
根据新的通知规定,符合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条件(即满足本市户籍、或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连续社保两年以上等条件)、名下已有一辆普通小汽车的个人,还可以申请一个纯电动小汽车指标,但不可以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企业同样,符合资格且已有普通小汽车的,还可以申请一个纯电动小汽车指标,不可以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
已有纯电动小汽车者:可申请普通小汽车指标
名下已有1辆纯电动小汽车(包括指标)且没有其他车辆或有效指标的,或名下仅有1辆2016年7月31日前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的车辆,还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
已有混合动力小汽车者:不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指标
已有混合动力小汽车(包括指标)的,不能再申请普通小汽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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