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规:家长需要弄懂的关于学籍得十件事

导语 学籍,虽然平时接触的不多,但基本上中国人都知道它很重要。不过,近日,教育部对学籍管理做了一定的规范要求。不过,正文要讲的是关于学籍家长学要知道的一些重要事情。

  学籍是什么?在中国来讲,学籍就是学生的身份证。在每个学生未满16岁之前,学籍就是学生身份的唯一认证!而且一人一号,终身有用!所以,弄错了学籍就相当于弄错了身份证,入学、升学、中考、高考、工作、就业,问题接踵而至。所以,作为中国家长,我们必须要知道以下这些有关学籍的事情,千万要认真记了!

  教育部对学籍的作用明确如下:

  ◎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

  ◎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

  ◎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

  ◎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

  ◎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1. 家长碰到学籍问题该咋办?

  答:及时向学校和学籍管理部门反应情况。根据规定,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开省级以下学籍管理部门受理投诉的电话和邮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属于省级学籍管理和省级运行环境的问题应由本省解决,跨省业务和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以报告单形式及时报告教育部。

  2. 学籍号长成什么样?

  答:学籍号有几种,G字打头的学籍号一人一号,伴随学生整个学习生涯。另外,还有J字头的和L字头的。

  G字头:“G”字头正式学籍号通过了全国查重、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等一系列程序的严格检验,是学生身份的权威标识。原则上不允许删除“G”字头正式学籍号,如涉及问题学籍确需删除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佐证材料报教育部处理。

  J字头:对于没有提供身份证号但查重没有问题的学生,分配“J”字头正式学籍号。允许“J”字头学籍号,在学生补充身份证相关信息并通过查重认证之后,变更为“G”字头学籍号,但保存历史信息。

  L字头:临时学籍号以“L”开头,是每个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之前的必经阶段,是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要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生一视同仁,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3.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未足龄学生如何跨省入学?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因此,学生入学年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法设定,全国未做统一规定。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入学截止日期控制功能,但已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设置截止日期。

  4. 非小学一年级新生该如何建籍?

  答:先查重,再建籍!全国中小学生原则上应通过与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对接或在小学一年级入学时建立学籍。少数因故没有建立学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每月月末将学生名单按规定的格式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全国学籍查重。查重通过的才能新建学籍,查重不通过的,应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理论上,学校均应为没有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但为防止恶意或过失重建学籍,确保学生学籍全国唯一,保护相关学生利益,维护学籍管理秩序,对非一年级学生补建学籍的,必须进行全国查重。

  5. 转学时没学籍怎么办?

  答:学籍是学生?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6. 学生在外省小学(初中)毕业后,如何回户籍地就读初中(高中)?

  答:当地教育部门必须安排!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毕业后回户籍地就读的,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安排入学。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以无学籍或无法调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确定接收学校后,对有学籍的,由接收学校发起相关流程调转学籍。无学籍的,参照第七条的答复建立学籍。初中毕业就读高中,需要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招生。招生的条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不得以无学籍或无法调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凡是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接收的,均可通过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办理学籍转接。有转回户籍地就读计划的,学生和家长应及早了解户籍地高中报名考试招生的有关政策,按时参加当地高中招生考试。

  7. 在招生过程中,学生本该去A校,但是却被B校录取并调档,造成该学生在A校没有学籍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学生和家长可向B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反映,责成B校同意释放学生学籍。之后,向A校申请以转学的方式向B校调取学籍。

  8. 新学籍系统中如何办理转学?

  答:在转学等业务流程中,学籍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处理环节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因此,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除了因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

  9. 学籍信息如何更新?

  答:由班主任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县级部门每学期核对一次。每名学生的学籍信息中,“是否留守儿童”“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治面貌”“现住址”“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上下学交通距离”“上下学交通方式”等字段可能发生变化,班主任要将学生上述信息的变动情况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信息核查工作机制,每学期核查一次学籍信息变动情况,确保学籍信息准确,与实际一致

  10.某学校已接收学生就读,但又以学生没有全国学籍或无法转接学籍要求学生退学符合规定吗?

  答:具体情况具体解决。

  第一种情况是,学校没有招生计划而招生,可以做退学处理,后果由学校承担。

  第二种情况是,学生之前没有学籍,但除此之外,符合入学条件,学校应按照第六问的情况为其补建学籍,不能做退学处理。

  第三种情况是,学生之前有学籍,学校应尽快发起转学向原学校调取学籍,不能做出退学处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的本意,是防止出现借读、超计划招生等违规行为,防控“人籍分离”,不应成为不接收符合招生入学条件学生的借口。当然,原则上学生到转入学校就读前,就应完成转学工作,不应出现长时间“人籍分离”情况。

  相关链接:

  中小学学籍管理政策 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

  深圳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广东中小学学籍号查询(附广东学籍系统网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学籍】可获广东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在线查询入口,还有江西、湖南等省份也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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