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违法人员被依法拘留

导语 日前,坪地派出所社区、消防民警对位于龙岗大道坪地段3012号的某商行一房间进行检查时发现里面存放有20桶“开油水”易燃液体,且现场没有配置相关消防器材,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根据分局《关于做好元宵节安全保卫工作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节日期间坪地街道辖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近日坪地派出所社区、消防民警认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深入辖区城中村、商业街区、临街商铺对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违法行为开展打击行动。

  当检查组对位于龙岗大道坪地段3012号的某商行一房间进行检查时发现里面存放有20桶“开油水”易燃液体,且现场没有配置相关消防器材,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民警遂将该商行负责人曾某华(男,41岁,广东省人) 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审查,违法行为人曾某华承认在上述地址非法储存易燃液体行为。

  目前,坪地所依法对曾某华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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