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培训300余名中、小学及幼儿园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12月21日上午,罗湖消防监管大队联合区教育局在深圳市罗湖中学组织300余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培训。

  冬日的阳光充足明媚,罗湖中学报告厅内座无虚席。消防民警首先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指出该文件是现行消防法修改方向性文件,意义重大,尤其对政府职能部门责任、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要求教育部门按通知精神负责学校、幼儿园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指导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随后,就学校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分类剖析。如:违章乱拉临时线路,并靠近易燃或可燃物,绝缘性能低短路造成火灾;.违章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器、热得快。造成电路超负荷引起火灾;焚烧信件等杂物,失去控制或遗留火种,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 ;在床上燃点蜡烛,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卧床吸烟或将烟头、未熄灭火柴梗乱扔,引燃周围可燃物酿成火灾;违章使用各种灶具,引燃周围可燃物酿成火灾;实验课实验中违反实验操作规程,导致电气设备或线路超负荷,造成火灾;电气设施设备老化,超负荷用电造成火灾;建筑物或设备接地不良,雷击引起火灾。

  人民小学邓副校长称,此次消防知识讲很有意义,对火灾隐患的讲解通俗易懂。尤其是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必须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些内客有了深刻认识。绝不能掉以轻心,要把各项责任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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