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起5年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 为企业减负超8亿元

导语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暂停向全市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征收欠薪保障费。

  深圳市为企业减负又有新举措——我市将暂停向全市用人单位征收欠薪保障费5年。3月30日举行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相关决议。

  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5年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暂停向全市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征收欠薪保障费。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将为企业减负超8亿元

  近年来,通过加强欠薪保障费征收工作,大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我市欠薪保障基金出现一定盈余。截至去年基金盈余达9.38亿元。我市去年欠薪保障费征收金额1.71亿元,据此估算,5年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将能够减轻用人单位负担至少8.55亿元,将大大减轻深圳市大量中小微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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