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才住房配租认定标准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服务范围
福田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批发零售餐饮)、外贸企业、农业企业
(二)认定标准
(1)2019年产值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省级、国家级制造业创新平台;
(2)福田辖区2019年批发销售额3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批发企业,或零售额3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零售企业,或营业额5000万人民币(含)以上的餐饮企业(以区统计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3)获得上一年度“全国连锁百强企业”或“深圳连锁50强”的连锁商贸企业;
(4)2019年在福田区进出口额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外贸企业(海关进出口数据统计归属地须在福田区);
(5)通过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新落户福田的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2、申报资格条件
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证均在福田。
(三)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申报企业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2019年度纳税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
深圳信用网打印 |
5 |
获有关监管部门拙准的,提供经营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6 |
企业资质、获奖文件、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对应清单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