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恢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导语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自2022年9月30日缓缴期结束后次日起恢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恢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2年9月30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政策期限届满。为做好我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工作,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7号),现将恢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日期

  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自2022年9月30日缓缴期结束后次日起恢复。

  二、缴存对象

  (一)已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或签订施工合同(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但未按要求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二)已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工程未完工而保函、保单到期需要更换新的保函、保单或延长保函、保单有效期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三、担保机构及缴存比例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在其门户网站公布备案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机构名单和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并进行动态更新。

  四、其他事项

  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大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保单的审核力度,重点审核担保机构是否备案、缴存比例是否低于应缴存的比例、保函或保单内容是否与备案的样本一致等,对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保函、保单,要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重新按要求开具并提交。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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