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导语随着时代的变化,大家都越来越重视孩子身体锻炼。最近,深圳也是专门公示了学校体育加强的文件意见稿,具体详见正文。

深圳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深圳市学校体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运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面向未来。立足时代需求,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重大战略机遇,更新社会体育观念,深化体育教学模式改革,因校制宜、特色发展,形成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聚焦学校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高度重视“小眼镜”“小胖墩”等学生体质健康的不良情况。补齐师资、场馆、器材等短板,健全体育教学、课外活动、课余训练、运动竞赛等,促进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点面结合,稳中求进。深入开展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群众基础较好的项目以及武术、围棋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全面争先创优,做到稳中求进、持续发展。

  ——坚持体教融合,凝聚共识。加强政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深化体教融合,凝聚社会共识,联动家庭力量,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激励机制,显著提升学校体育水平。

  (三)主要目标

  ——从2022年起,市区教育、体育部门建立青少年体育赛事统筹管理和一体化运行机制,进一步丰富比赛项目,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篮球冠军邀请赛等赛事。促进与学校体育场馆公共体育场馆双向开放,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保障机制,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应接尽接、应开尽开率达到100%,组建专业公司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馆。招聘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担任体育教师、专兼职学校教练员,逐步建立制度。

  ——到2025年,帮助每位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熟练掌握1-3项运动技能;评定400所各项目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45支各项目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创建不少于10个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项目。全市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逐年提升,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力争超过70%。

  ——到2030年,在学校体育治理、体育课程改革、体育教师发展、学生健康成长四个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示范模式。以体育人观念深入人心,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自觉性大幅度提高,全面形成学生文化学习与体育锻炼协调发展的良性机制。学校体育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水平在全国先行示范,基本形成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发展体系。

  二、重点举措

  (一)全面实施教学改革,推进学校体育先行示范

  1.建设深圳特色体育课程体系。鼓励创新开发一体化的体育特色校本课程。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体育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幼儿运动机能协调发展。基础教育阶段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提倡“大课程、大密度、适宜强度”的课程模式。高中阶段要继续落实选项教学的要求。高等教育阶段要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所有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必须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倡导有条件的高校之间进行特色体育课程互选。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体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2.增加全体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各年级在现有体育课时的基础上,每周增加1节体育课,高校逐步实现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中小学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安排不少于40分钟的课外体育锻炼。积极探索落实“体育家庭作业”工作。广泛开展“校长带头练”等师生共同参与的体育活动,每学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至少3次带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

  3.广泛开展校园体育赛事活动。加强与市体育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四级班级体育竞赛和三级锦标赛体系,市区教育、体育部门要进一步丰富比赛项目,让大中小学生有更多选择;学校、区级教育部门要做好选拔性比赛工作。学校每年举行春季和秋季学生运动会(体育节),将国家学生体质测试内容列为比赛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各类高等学校、体育机构、社会体育组织进入校园从事学生体育技能培训或组织开展面向青少年的体育竞赛。

  4.着力建设学校体育重点项目。加强校园足球体育传统特色校建设,广泛开展足球进校园活动,全面普及青少年足球运动。积极普及学生游泳教育,创造条件在中小学开展游泳教育教学。建设、培养并创建一批理念先进、体系健全、有影响力的学校体育品牌项目、品牌教师、品牌学校,推动实现“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大力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

  (二)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校体育高标准引领

  5.科学配置学校体育设施设备加大场地设施新建改扩建力度,一校一案协调解决体育场地设施不足的实际困难,配齐建好满足学校体育活动的场馆设施、器材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校区)或新建学校建设体育场馆和游泳池。配齐配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标准仪器设备。充分利用校园周边社会体育场馆设施,采用免费使用或协议租赁等方式,有效协调社会资源补齐短板。

  6.支持推动学校体育智慧发展。建立全市学校体育工作信息化平台,推动学校体育智慧课堂和智能场馆建设。开发体质健康和运动档案云平台,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及运动技能数据库,“一生一档”全员全过程跟踪记录。根据监测数据情况,提出健康指导建议。加强体育教师健康教育技能培训,构建体医融合模式,督促、指导学生落实‘运动处方’。家长可登陆云平台账号,了解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

  7.大力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体育教师课时标准,配齐配强体育教师。鼓励学校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教师专业培训,建设高水平体育传统特色项目人才培养基地。举办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和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加大体育教师和教研员培养力度,在市区级教育科研立项、教学成果评选,以及各级各类名师培训、培养工作中,体育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8.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探索家庭、学校、社区联动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模式,提高协同育人效果。鼓励家庭制定学生课后和节假日体育锻炼计划,督促完成体育家庭作业及校外体育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力争我市中小学生近视率每年下降0.5%、肥胖率逐年下降。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我市各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校外各公共体育场馆在工作日闲暇时段向市区教育部门及学校免费开放每年不少于300小时,并公布具体开放时间。

  (三)全面深化体教融合,推动学校体育高水平建设

  9.全面贯彻落实体教融合工作。市区教育部门要会同体育、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学校体育教学、课余训练、竞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估、指导和监督,全面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市区教育、体育部门要统筹规划中小学(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水平运动学校的布局与建设工作。支持高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组建体育学院(系)。鼓励学校与各级体校、高水平运动队、专业运动队、体育职业俱乐部等联合培养体育人才,合作开展课余训练活动。

  10.建立体育竞赛备战参赛机制。市教育、体育部门共同建立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联合培养机制,统筹推进市优秀运动队、体育学校与普通学校的合作共建,共同培养品学兼优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教育、体育部门统筹组织备战省以上各类青少年体育竞赛,建立联合选拔组队、共同强化训练管理、统筹配置备战资源的集成化备战模式。各级体育部门要把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纳入当地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在体育场馆设施、教练队伍、科研医务等方面给予相应扶持。

  11.构建学校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探索更有利于体育后备、拔尖人才培养的招生政策,建立健全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加大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力度,推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中小学校体育人才培养相衔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至少有1名专(兼)职教练员。

  12.推动大湾区青少年体育交流协同港澳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比赛联合办赛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体育教育与发展联盟建设,积极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学生体育节,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篮球冠军邀请赛等赛事,支持开展体育师资交流与培训,协同港澳定期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学校体育学术论坛。

  (四)全面完善评价机制,推进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

  13.组织开展学生体育素质评价开展学生体育“素质评价”,包括《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参加体育课、大课间、体育活动情况等内容。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运动过程中的健康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示范学校评选的重要内容。聚焦“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帮助每位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熟练掌握1-3项运动技能。鼓励开展小班制、走班制、大单元等多形式的教学活动,保证体育课的合理运动负荷和练习密度。

  14.逐步完善体育教师各项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体育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围绕教会、勤练、常赛的要求,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情况、训练与竞赛成绩、社会服务等指标,作为体育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绩效评定重要条件。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严格落实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将组织课间操(早操)、体育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校园体育竞赛、体质监测等工作纳入体育教师教学工作量。根据体育教师户外教学特点,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贴和激励。

  15.全力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教育、体育部门建立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定标准和建设规范,每两年联合开展一次评估认定,制定工作计划,统筹规划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项目布局,重点发展篮球、足球、排球、田径、游泳以及国家和省市优势项目、民族传统特色项目等,按照每个项目6:3:1的比例,对小学、初中、高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项目的创建数量进行布局,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

  16.推进学校体育测试考评改革。逐步、稳妥地完善体育中考、高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开展运动技能考核的前瞻性探索研究,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高科技手段,创造性解决运动技能现场测试的客观性、可靠性、可操作性问题,以及满足公平、公正、公开、便捷的成绩评定需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费保障

  市、区党委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建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各学校要把体育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强化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担当意识。市、区两级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多渠道增加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

  (二)强化行政检查与教育督导

  切实把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与合格率指标、学校体育条件保障、“小眼镜”“小胖墩”改善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校长绩效考核、各类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选相结合。将学校体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健全并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全员测试和市、区两级年度抽测复核制度。

  对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和优良率未达标且连续三年下降、不能保证学生“校园体育1小时”、未按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在教学工作评估、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各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行政问责,被问责的单位及负责人下一年度不能参与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职级不得晋升。

  (三)加强安全管理与宣传引导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校园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建立涵盖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和第三方调解机制,将现有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医疗费用补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至5万元。学校要强化安全教育,运动场所要配备适量的运动损伤急救器材,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

  加大学校体育工作政策宣传力度,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挖掘整理学校体育工作典型事迹和案例,总结推广相关经验做法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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