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央财经委员会面试(确认+复审)

导语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借助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才选聘系统”进行面试确认。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1月26日(星期五)18:00前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才选聘系统”(http://gwy.ndrc.gov.cn/web/),补充个人信息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2024中央财经委员会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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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确认

  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借助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才选聘系统”进行面试确认。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1月26日(星期五)18:00前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才选聘系统”(http://gwy.ndrc.gov.cn/web/),补充个人信息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考生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请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非“保存”)。提交信息与报名时有任何不一致之处,请在“备注”栏说明情况,我们将在资格复审与后续的考察工作中进行比对,如个人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人才选聘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10-63691379、010-63691383)。

  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1月26日(星期五)18:00前通过“人才选聘系统”上传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1月26日(星期五)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拍照件)上传至“人才选聘系统”

  1.本人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须有电子版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详见附件2)。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大学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情况说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情况。

  6.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推荐报考的函(详见附件4与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考生本人签字的待业情况说明,需注明政治面貌及个人档案存放地点。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7. 签订《考生保密责任书》《考生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56,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

  8.其他: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当天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我办公务员考录面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我们将通过“人才选聘系统”与手机短信发送相关通知信息,请务必定期登录“人才选聘系统”查看,并确保本人手机联络畅通,如手机号码与笔试报名时不一致,请拨打考务电话010—68505900及时告知。欢迎各位考生参加我办公务员考录面试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下载

  考生个人承诺书

  考生保密责任书

  推荐报考的函

  报名登记表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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