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大鹏新区购车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
导语申请人在活动期间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本人购车的汽车经销企业。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名额,申请时间相同的,申请购车补贴的优先顺序按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时间确定。
一、补贴条件
(一)对补贴对象的要求
1.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2.新购车辆必须是在本活动有效期内,在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
3.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购车并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4.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二)对车辆的要求
1.新购车辆是未注册登记过的汽车。
2.新购车辆是新能源小汽车。
3.新购车辆为乘用车。
(三)对汽车经销企业的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大鹏新区从事汽车销售经营业务。
2.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惩戒期内。
二、申请材料
(一)个人消费者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持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公证翻译本)。
2.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合同、发票复印件,且显示的时间均需在本活动实施的有效期内(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
3.新购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5.补贴申请及授权书。
6.补贴申请承诺书。
7.申请人信用网页截图。
8.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等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否则不予受理。
(二)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的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字。
3.《企业参与活动申请和承诺书》(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请方式
汽车经销企业代申请人按上述要求将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进行申请,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一式两份。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汽车经销企业公章,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四、申领流程
(一)名额初步锁定:申请人在活动期间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本人购车的汽车经销企业。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名额,申请时间相同的,申请购车补贴的优先顺序按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时间确定。补贴额度使用完毕后,由汽车经销企业及时告知消费者,并不再协助申请人提交新的申请材料。
(二)材料接收:汽车经销企业对纸质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和初步核实,整理核实后对于申请购车补贴的集中转交至深圳市大鹏新区商务局(以下简称“新区商务局”)汇总并审核。
(三)材料复核:新区商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计、核实。对申请人经审核需要补充材料的,将通知申请人和汽车经销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补充,逾期不补充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不另行退回材料;复核不通过的,失去申领资格,不能再提交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流程。
(四)对外公示:新区商务局通过购车补贴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dpxq.gov.cn/)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新区商务局核实。
(五)发放补贴:公示结束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核不影响发放的,新区商务局就购车补贴发放计划进行公告,并向申请人发放相应类别补贴。
五、注意事项
(一)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二)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汽车经销企业需签署《企业参与活动申请与承诺书》,对本企业整理提交的相关申请人全套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符合活动相关规则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以虚假方式领取补贴,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本项促消费活动不需缴纳任何申请费用。
(五)本项促消费活动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请,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请,视情况取消申请资格。
(六)本项促消费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车的补贴。
(七)申请过程中的其他疑问可致电新区商务局咨询,电话:0755-2833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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