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光明区户籍第一批符合标准轮候人公租房认租资格名单公示
导语 2025光明区户籍第一批符合标准轮候人公租房认租资格名单公示,此次共受理认租家庭603户,经核查,合格家庭232户,公示时间和方式为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详见正文
2025光明区户籍第一批符合标准轮候人公租房认租资格名单公示
此次共受理认租家庭603户
经核查,合格家庭232户,不合格家庭371户,名单和有关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信息校正
(一)认租家庭的居住证、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初审公示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
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离异变更事项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申请变更(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取号)。
(二)认租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三、放弃认租申请
认租家庭如有放弃本次房源认租意向的,主申请人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s://zjj.sz.gov.cn/)—点击【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撤销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提交放弃本次认租的申请
(网上撤销本次认租项目的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18:00前)。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光明区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一)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投诉举报电话:29102063
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11楼。
(二)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
投诉举报电话:23696012
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11楼。
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五、重要提示
(一)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申请条件+法律责任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三)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的规定。
(四)选房序位将在选房公告名单中进行调整。
(五)公示结束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于近期发布选房通告,并公布选房名单。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