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初中】:《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文件),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高中】:《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文件),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交的住宿费以外,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
学杂费
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学杂费、书杂费(初中) 1131元/生/学期(高中)
收费依据: 【初中】:《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文件),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高中】:《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文件),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交的住宿费以外,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据文件中深圳市中类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表,普通高中普通生书杂费省一级学校1131元/生/学期。
住宿费
收费标准: 不提供住宿(初中) 450元/生/学期(高中)
收费依据: 【初中】: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高中】:《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1】49号文件,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00元。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