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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问题(汇总一)

更新时间:2018-07-13 09:48:43

1.是否可以办理退保?

咨询内容:09年12月份以前,参保人在深圳某公司离职后,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由公司出具相应证明退出参保行列,然后到对应的社保地领取社保卡里的所有金额由个人支配!现在我没有在深圳了,回家务农!想退保拿出卡里的钱,可以吗?

  回复内容:我国社保法规规定从2010年1月开始养老保险今后不得办理退保。

  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以下情形可以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在深圳参保的异地农村户籍劳务工朋友,目前还不能将养老保险转回户口所在地农村,当前农村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统筹社会保险体制。建议可以将社保停缴,待以后有政策出台后再说。在此期间,你的社保参保年限将会保留,待以后有接收转移社保的单位了,你可以再进行转移,合并社保。

2.怎样办理社保转出手续?

咨询内容:我07年来深圳工作,并在公司内参加了社保,现需返乡发展,请问在深圳这边的社保可以转回(河南-周口)去吗?都需要办哪些手续?请高手指点......

回复内容:你好!可以的。即参保人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周口社保部门填写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再由周口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转出地发函,即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3. 社保该如何进行衔接?

  咨询内容:我户口在外地,工厂给我买了社保,不久前因为弟弟(个体户)手机店缺人手,我就辞了工作帮弟弟照看店铺,请问要怎样才能把我的社保衔接上?(吴小姐)

  回复内容:吴小姐弟弟属于个体户,如果他曾经申请办理社保,那么该读者可以以个体户店员的方式参加社保,这种情况下,只需提供身份证号码与社保卡号码给新单位,即可由新单位为其续保。

  如果其弟弟之前没有申请参加社保,那么可以以个体户参加社保的方式为其店员参保。个体户可以凭个体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银行印鉴卡、开户银行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营业注册所在工商所所属的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参保。

4.中断社保后,医疗保险会清零么?

  咨询内容:你好,我是深圳集体户口,我因辞职导致社保中断两个月,我现在在新单位重新交保,请问如果我不补交这两个月,那医保上的钱会不会清零,有什么影响,还有我原来是罗湖,现在在宝安这边,用不用办理社保迁移什么的,谢谢!

  回复内容:你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则要重新计算参保年限,个人帐户余额不变。另外,单位员工缴交社保由单位所在辖区的社保机构负责,也就是说你的单位在哪参保,你就在哪参保。如还有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

5.参保不够15年,是否可以申请续保?如何申请?

  咨询内容:我想咨询有关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参加社保满十五年,如何申请续保。我母亲是农村来的,在深圳工作13年了,现我母亲于2010年4月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现也有50岁,我母亲在外资企业工作,因为没有参保满15年,但在深已连续参保10年以上,能否享受领取退休金的政策。能否一次交满15年?而我母亲所在的户籍所在地不接受我母亲的社保,只因没有在当地有过购买保险的记录。我想咨询如何续保,有什么手续,能够享受国家的待遇?

  回复内容:你好!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户籍居民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选择“延缴延退”继续参保,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手续。目前,我市“延缴延退”的政策只适用于户籍人员,不适用于非户籍。建议你向你母亲的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咨询。如还有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

6.医疗保险能够转移?

  咨询内容:你好!我和爱人都是深圳在编在岗教师,我的父母今年65岁,老家在湖北宜昌,我的父母在老家参加了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现在随我们在南山居住,请问我父母的医疗能转到深圳吗?具体有什么政策?该如何办理??谢谢!

  回复内容:你好!根据现在医疗保险规定,已在内地享受了社会医疗保险,不可以转。如还有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目前社保的转移接续政策只针对就业人员。对于退休人员,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因此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不能转移。针对您的情况,在随迁老人医保方面,事实上现在已经有了便民措施,在外地的参保人,可到其参保机构在深圳指定的医院看病,然后再回参保地报销,这样一旦生病,您就不用赶回参保地看病。

7.个体店,社保的转移手续怎么办?

  咨询内容:我来深圳已经好几年了,一直在老家购买养老保险,有些不方便,还有要购买医保。我是否可以把养老保险转移到深圳,需要什么手续?我自己开的小店有营业执照行不行呢?请告知,谢谢!

  回复内容:你好!只要男性年未满50周岁和女性年未满40周岁的,可以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深圳。参保原地社保机构开出转移凭证,持该凭证到我市参保窗口办理。

另外,个体户持本人的营业执照可以参保。相关资料为:首先领取或者网上(szsi.gov.cn)下载相关表格:(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3)《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意向表》;(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协议书》;(5)选择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的,还需填写《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申请表》并附上参加该险种的员工名单。以上表格除《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协议书》一式两份外,其他均为一式一份。

  其次,提供相关资料:企业:①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②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③开户银行印鉴卡或开户银行证明(必须加盖银行公章)或开户许可证或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员工首次参保:非深户:身份证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身份证数码相片照相馆提供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片回执(回执上应字迹工整地填写好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还有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

9.重复购买的社保怎么处理?

  咨询内容:我是非深户,在户籍所在地从88年~2009年连续买社保,在深圳从01年买社保至今。我还有3年退休,到时候可否选择在深圳拿退休金?重复买的社保怎样处理?

回复内容:你好!根据《暂行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总之,要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另外,根据我市养老保险政策的规定,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员工,在其户籍所在地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的,不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同时在两地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保部分的养老保险关系无效,参保人应向本市社保机构提供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到本市社保机构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

深圳的条例规定,如果没有选择深圳作为养老地,深圳的保险关系可以终结,然后这部分的缴费可以退,但是要出具在外地已经参保的证明才可以退。

重复参保人员办理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时应当选择保留其中一个社会保险关系,同期其他的社会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清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部分,个人账户的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地,这部分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下面是在深圳退保的流程,可以参考:
1.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单位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双面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3、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 4、提供员工本人在深圳的四大国有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任一家开立的电子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参保人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提供以上资料方可办理。如果还有疑问,请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96888或83460066转3000,或登陆社保网站:www.szsi.gov.cn查看相关条例和办事程序。

10.内地的缴纳年限,不等同于深圳的缴纳年限?

  咨询内容:按照深圳市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招工、随迁、入深圳户籍的参保人,其之前在内地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能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这与国家《暂行办法》规定不一致,我市的养老保险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不相衔接。为何不能解决?

  回复内容:你好!暂时不可以。按照现行我市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招工、随迁、买房入深圳户籍的参保人,其之前在内地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能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这与国家《暂行办法》规定不一致,需要通过深圳市人大修改我市的养老保险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相衔接。待条例修订后,此类问题才能得到解决。如还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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